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武安发〔2015〕16号)和《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质监发〔2015〕7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部署安排,决定于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体要求,以电梯与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依法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区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突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工作内容
一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广泛宣传,加强新修订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宣贯,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使用管理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大排查。督促电梯、游乐设施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评估建档,逐台消除隐患。
电梯方面,继续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及时主动报告,对存在系统性缺陷的,要采取召回措施消除隐患;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逐台建档,督促使用单位逐台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及时整改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大型游乐设施方面,督促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是依法依规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对安全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通报当地政府,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落实措施予以解决。
四、工作进度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每一环节、每一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区市监局将组织力量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使用单位开展检查。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还未完成整改的电梯和游乐设施,要集中攻坚、综合治理,力争完成整治工作。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和游乐设施,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区市监局已成立了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朱小平局长任组长,孙东彧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稽查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方案、部署安排,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充分运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治理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规范现场检查方法程序,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云平台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期间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遇有特种设备安全突发情况,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31日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