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3月6日
下载附件: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