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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武进区名中医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06/2015-00043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文件编号: 武卫医〔2015〕14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5-12-24 发布日期: 2015-1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名中医培养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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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武进区名中医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
武卫医〔2015〕14号
 

各直属医疗单位,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快我区名中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临床水平,区卫计局研究制定了《武进区名中医培养方案(试行)》(武卫医〔2015〕14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23日

 

常州市武进区名中医培养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加快我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每3年在基层选拔不超过10名具有一定知名度、常年从事

临床一线的中医骨干,以提高临床能力、增强服务意识、继承创新经典理论等为重点,造就一批在基层“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名中医,以适应广大群众对优质中医药服务日渐增长的需求。

二、培养目标

在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分批选拔中医临床骨干,通过三年培养,使其成长为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较为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中医药服务水平、知识结构合理并拥有一技之长的武进名中医。

三、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医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崇高的敬业精神。

2、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区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学历与职称可适当放宽),系所在单位学科带头人或技术骨干。

3、具有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方面具有独特的诊疗技术专长,在区内及当地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4、近三年实际工作日中医门诊量在30人次以上,或近三年诊治病人3000人次/年以上(特殊专科可酌减)。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运用中医中药手段,中药饮片处方量占总处方量的50%以上(针灸推拿专业可适当放宽)。近5年内未发生过负主要责任的医疗差错、事故。

5、勇于创新,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在提高中医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疗效方面成绩显著;具有培养和指导下级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6、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必须是第一作者;不含个案报道),或出版有本专业的临床专著(必须是副主编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论文档次可适当放宽)。

7、已获得省、市、区名中医、乡镇名中医称号者不再进入本培养计划。

(二)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1、近五年主持区级以上中医类科研课题或获中医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市级成果奖前5名,区级成果奖前3名)者。

2、在继承发展中医药学和提高临床疗效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市级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的学术带头人。

四、选拔程序

(一)各有关医疗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做好培养对象的组织推荐工作,推荐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武进区名中医培养对象申请书》,表述个人条件、特长和志向,并根据本方案中的培养要求提出拟学习的内容、方法、途径以及达到的目标。

(三)各有关医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包括核实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内容。经初评后,择优选拔、确定候选人,并在当地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卫计局。

(四)区卫计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并公布培养对象。

(五)培养对象根据区卫计局培养要求,制订相关的学习计划,并签订《武进区名中医培养任务书》,落实培养任务。

五、培养周期与内容方式

每批培养周期为三年。自签订培养任务书之日起一周内进岗。

(一)专科方向

1、研读中医经典理论。培养期间要求精读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领悟古籍精华。中医经典理论以自学为主,集中(含网络)学习为辅,保证培养期间每季度撰写1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篇)研读笔记,同时要求培养期间每年参加集中理论授课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3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2、开展跟师学习。在三年培训期间通过跟师学习,博采众长,指导老师原则上为区级以上名中医,传承学习名中医独特的临床经验。要求3年内跟师临诊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整理撰写学习笔记36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并附指导老师评语及签名。

3、强化中医临床实践。培养期间保证临床实践时间,积累与提升临床实践经验与能力。三年内到市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到区级)以上中医重点临床专科临床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培养期间临床实践时间每周3天以上,日门诊量不少于35人次,年门诊量不少于3500人次;中药饮片处方占总处方量的50%以上(针灸推拿专业可适当放宽);培养期间每年提交从事本学科临床实践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医案12份。

4、开展临床经验研讨:培养期间通过小组专题研讨的形式,继承和挖掘中医经典理论精华,总结临床经验。要求自拟以中医经典理论指导临床实践为内容的专题,实施小组研讨。

5、撰写临床结业论文: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要求适当放宽)。总结培养期间的经典理论与临床实践经验,提交具有创新观点和一定学术价值及临床(实践)意义的结业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二)全科方向

1、研读中医专业论著。培养期间要求精读《黄帝内经》及全科专业论著1本,吸收古籍精华,指导提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研读以自学为主,集中(含网络)学习为辅,保证培养期间每季度撰写1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篇)研读笔记,同时要求培养期间每年参加集中理论授课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开展跟师学习。在三年培训期间通过跟师学习,博采众长,指导老师原则上为区级以上名中医,传承学习名中医独特的临床经验。要求3年内跟师临诊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整理撰写学习笔记20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并附指导老师评语及签名。

3、提升全科服务能力。培养期间保证全科临床实践时间,积累与提升临床实践经验与能力。三年内到外院的市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到区级)以上中医重点临床专科或特色专科临床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培养期间全科临床实践时间每周3天以上,日门诊量不少于35人次,年门诊量不少于3500人次;饮片处方占总处方量的50%以上;培养期间每年提交从事全科临床实践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全科医案12份。

4、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及时了解全科医学发展动态,掌握全科医学新理论、新技术,培养期间通过以小组形式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生进行专题教学指导,提高团队管理经验,促进教学相长。

5、撰写结业调研报告: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要求适当放宽)。调研所在区域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利用情况,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一篇(字数不少于8000字)。

六、组织管理

(一)区卫计局负责对区名中医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监督管理。

(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培养对象的计划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培养对象的日常工作、学习、临床实践等情况督促检查;保证培养对象培养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培养对象提供培养学习所需的时间与环境,落实配套经费,确保顺利完成培养工作;建立本单位培养对象的技术档案,及时记载其学习及考核情况。

(三)培养对象自进入培养期起,必须坚持临床实践,三年内无故脱离本专业临床实践三个月以上,终止其培养。

七、经费保障

区卫计局按每人三年合计3万元的标准补助。所在单位要按照1:1比例配套,给予该项目经费补助。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与培养有关的活动,包括购买图书文献资料、集中学习、临床进修、跟师学习、调研、发表论文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

各单位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制订经费管理细则,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专项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报送区卫计局。

八、考核和结业

考核分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均由区卫计局组织实施。

(一)年度考核

每个培养年度最后1个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依据培养内容及培养人员个人的《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考核培养的阶段性效果。主要考核培养进度及理论学习、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情况。年度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年度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二)结业考核

三年培养期满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内容包括年度考核、理论考试、结业论文等。结业考核采取累计积分的办法,总共300分,包括年度考核每年各60分、结业考试60分、结业论文(调研报告)考评60分。经区卫计局审核培养对象3年培养和考核等综合情况,确定结业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者,授予“武进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称号。在市级基层名中医评选时,可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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