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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武进区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06/2015-00041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文件编号: 武卫医〔2015〕13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5-12-21 发布日期: 2015-1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武进区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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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进区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武卫医〔2015〕13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厂矿卫生室:

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和《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卫规(医政)〔2015〕1号)以及《常州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方案》(常卫医政〔2015〕24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时间满2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本周期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同时对考核对象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考核机构进行复核。

被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已参加了职称晋升考试(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试或经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考试,并考核合格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不需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但需提供相关的证明。

多点执业医师应接受各执业地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定期考核。第一执业地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综合其他执业地点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意见,归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三、考核方式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一般程序按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考核。简易程序所涉及的考核内容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医师定期考核应与医师年度考核相结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可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区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区以上科技成果奖、新技术引进奖者等。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及离、退休后继续执业,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简易程序的执行:医师通过“系统”填报申请,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Ⅱ》(附件1),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不符合以上条件、职称晋升以来未满2年、自有考核不合格记录以来未满4年的医师应执行一般程序。

四、考核安排

按照上级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要求,我区2015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在2015年12月-2016年2月进行,2016年3月底前全面结束。

12月25日前,完成我区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布置工作,组织我区注册医师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12月31日前,区卫计局将考核医师名单发至各委托考核医师的考核机构(附件2)。

2016年1月10日前,考核机构按照考核名单通知各相关单位。

2016年1月15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对本机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并将《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附件3)一份和被考核医师《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材料,按照考核名单送交至考核机构。

2016年1月22日,各考核机构组织执行一般程序的被考核医师集中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考核机构通知被考核机构。(考核试卷由区卫计局于1月21日前统一发放到各考核机构。)

2016年1月31日前,考核机构完成医师考核工作,建立医师考核档案。并将各单位《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4)、《医师定期考核报表》(附件5)、《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附件6)以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各一份反馈至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号窗口肖玲处,联系电话:86318195。将各单位《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附件7)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各一份反馈至相应的被考核机构。

2016年2月25日前,医师所在单位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报送至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号窗口肖玲处。   

2016年3月底前,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完成考核结果录入《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区卫计局完成考核结果记录,并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统一加盖“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

五、考核其他事项

(一)本次医师考核工作按照《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卫规(医政)〔2015〕1号)确定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评仍以笔试为考核手段,由各考核机构组织被考核医师集中考试。

(二)为保证医师考核档案的规范统一,考核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均用A4纸印制或复印。

(三)各考核机构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确保考核质量,区卫计局将对全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

附件2:武进区卫计局委托考核医师的考核机构

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

附件4: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

附件5:医师定期考核报表

附件6: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7: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21日

下载附件: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doc

 附件2:武进区卫生局委托考核医师的考核机构.xls

 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4: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doc

 附件5:医师定期考核报表.doc

 附件6: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docx

 附件7: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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