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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69/2015-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交字〔2015〕13号 发布机构: 交通局  
产生日期: 2015-03-26 发布日期: 2015-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确保全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武交字〔2015〕13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为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确保全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

2.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15年安全生产季度点评细则

4.2015年年终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26日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  15年  3月 27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意见

 

    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抓手,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工作主线,抓好行业监管制度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努力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一、工作目标

(一)不发生有人员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或产生严重影响的安全事件;不发生渡运沉船、死亡、车辆滑江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二)路航港口基础设施、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港口经营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人员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

(三)完善企业数据信息,提高隐患上报率,安全隐患按时整改率达100%。

(四)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参创率达100%。

(五)安全生产受教育面达100%,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六)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保障有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作,局成立“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行管科、综计科等有关科室,以及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治超站、质监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管科,负责协调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工作,细化方案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监管执法,重点开展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督查。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领域和企业,加强源头、现场和动态监管,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完善已纳入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管理系统企业数据信息,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上报率。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36家次。将企业自查与行业部门督查相结合、日常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形成排查、整改、验收全过程闭环,提高隐患治理成效。

(四)继续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按照上级行业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参创率达100%。武进大道继续创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青洋路创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地,圩塘轮渡力争通过二级企业标准化达标验收。

(五)大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举办系统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参加区首届职工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丰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载体,大力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2家交通行业企业争创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六)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发挥区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协商联动,抓好道路交通、危化品运输、地下管线、校车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各行业管理单位要充分发挥交管所基层安全监管作用,督促、指导交管所加强源头和日常监管。二是加强公路路网和施工建设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治理公路险段、危桥,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标志标线设置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实施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做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抓好现场防范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港口危化品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危化品港口许可审批,加大新建码头安全“三同时”监管和安全评估,落实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的安全管理职责。四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源头和动态监管。深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货源企业,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督促企业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时间规定,禁止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常压罐体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从重从严打击恶意超限运输和治超过程中的“黄牛带车”、占道集结、强行闯卡和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五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专家检查、回头检查等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严重扰乱运输市场安全的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等损害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六是强化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制定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十一”、国家公祭日等重点时段以及汛期、雨雾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系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的作用,提高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构建“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实现“有急能应”的目标。加强动态应急平台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公路养护应急基地物资储备和接警、值班管理,发挥公路应急保障主导作用。加强应急值守,重点时段、重点岗位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创建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分析工作成效。

(二)强化落实,全力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细化分解工作,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将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梳理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黑名单” 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加强安全生产内业管理,所有上级来文要实施登记、归档,并做到一事一结。上报到局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和隐患整改督查督办材料,实行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书面签字盖章上报制度。建立检查督查登记表,检查督查结束必须有办结的材料,对组织开展的所有检查、督查(含领导带队检查)活动进行按月登记。

(三)强化考核,严格问责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继续实施季度点评和年终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的,实行党政领导约谈,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附件2:

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总体

目标

1

路航港口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人员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

公路处、航道处

运管处、治超站

质监站

全年

2

不发生有人员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或产生严重影响的安全事件;不发生火灾、爆炸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各企事业单位

全年

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3

在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目标任务

公路处、航道处

运管处、治超站

质监站、交管所

全年

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4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逐级分解安全职责

各企事业单位

3月

5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客运、危运企业告知率达100%

运管处

3月

6

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客运、危运企业承运人责任险续保率100%

各企业、运管处

全年

7

完成安全风险点排控更新,落实防控责任措施

各企事业单位

3月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8

更新完善自查自报系统企业数据信息

运管处、恒基路桥恒诺园林、圩塘轮渡、航运公司、港务公司

3月

9

督促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按时上报整改工作情况,按时上报率达100%

运管处

全年

10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按时整改、上报率100%

各企事业单位

全年

11

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

公路处、航道处

运管处

全年

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12

按照上级行业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有关单位

全年

13

开展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参创率100%

公路处、航道处

质监站、恒基路桥

全年

14

武进大道继续创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青洋路创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地,圩塘轮渡力争通过二级企业标准化验收

公路处、质监站 恒基路桥、圩塘轮渡

12月

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15

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

各企事业单位

全年

16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受教育面达100%,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各企事业单位

全年

17

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

各企事业单位

全年

18

开展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运管处、有关企业

12月

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19

加强道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公路处、航道处

运管处、治超站

质监站、交管所

全年

20

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公路处、航道处

运管处、治超站

交管所

全年

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21

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各项应急救援预案、调整组建应急队伍、充实应急装备物资

各企事业单位

6月

22

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各企事业单位

全年

23

做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各企事业单位

全年

 

 

 

 

 

 

 

 

 

 

 

 

13

 

 


附件3:

2015年安全生产季度点评细则

分类

项目

考核内容

检查依据及方式

评分标准

点评对象

扣分

重

点

工

作

(50分)

落实

企业

主体

责任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职责明确

查相关文本

未建立的扣10分;未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职责的扣5分;

交通干校恒基路桥

圩塘轮渡

恒诺园林

航运公司

港务公司

 

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查相关文本

未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的扣5分

 

开展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点排控、动态更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查相关文本

未更新的扣5分;未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的,每项扣3分;未落实《六条规定》的,每条扣2分

 

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查相关文本

未落实的扣5分

 

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查台账记录

未召开会议的,每少一月扣2分

 

履行

行业

监管

责任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职责明确

查相关文本

未建立的扣10分;未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职责的扣5分;

公路处

航道处

运管处

治超站

质监站

 

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查相关文本

未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的扣5分;

 

开展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点排控、动态更新

查相关

文本

未更新的扣5分;未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的,每项扣3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客运、危运企业告知率达100%;监督客运、危运企业承运人责任险续保率100%

查相关

文本

安全生产责任告知率要求达到100%,每发现1家未告知的,扣2分。续交续保率要求达到100%,每发现1家未按期续交续保的,扣2分

 

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查台账记录、资料

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扣10分;监督检查无登记记录的,扣10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未监督整改、验收形成闭环的每处扣3分

 

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查台账记录

未召开会议的,每少一月扣2分

 

重

点

工

作

(50分)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查相关单位台账、信息系统

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扣10分;未按月上报的,每缺一月扣2分;隐患排查、整改、验收未形成闭环的,每处扣3分

各企事业

 

督促纳入隐患信息系统的企业完善数据信息,按月上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查相关

台账

企业信息不完善被区里考核扣分的,相应的对有关企业和运管处扣分;行业企业未按时上报的,每家次扣运管处0.5分

运管处

系统企业

 

每季度监督检查不少于36家次,并录入隐患信息系统

查信息系统

每少一家次,扣1分

运管处

 

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全力抓好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月度完成教育培训计划

查相关台账

未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月度完成培训计划的每月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有一人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扣2分

各企事业单位

 

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成效

查相关台账

未开展相关活动,扣10分;无方案扣5分,未按方案实施的扣3分,无总结扣5分

 

加强安全信息的采集、撰写、报送工作,按月上报,全年不少于12篇

查上报记录

按月度每少一篇扣1分;质量不高,扣1-3分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按照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的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专项整治

查相关台账记录、资料

未按工作机制联动的,每一起扣5分

公路处

航道处

运管处

治超站

 

指导、督促交管所开展基层安全监管工作

未开展指导监督的,扣5分;指导监督不力的,扣3分

 

开展公路、港航、道路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无方案的,扣5分;无反映措施、进展记录、资料的,扣3分;无整治工作总结的,扣5分

 

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修订完善各项预案、方案

查相关

材料

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方案的,扣5分;未成立领导机构的,扣3分;

各企事业单位

 

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未制定演练计划的,扣5分

 

组建应急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

未组建应急队伍的,扣5分;未储备应急装备、物资的,扣5分;储备不足的,扣2分

 

基础

工作

(40分)

台账

基础台账齐全,记录完整

查台账

台账种类不全,扣2分;安全会议、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整改、上级来文等台账记录不详实、完整的,每次每处扣1分

各企事业单位

 

上报材料

按时上报安全事故月报表、“打非治违”报表、月度工作小结、季度分析等,上报其他总结性材料

查上报情况

按月度每缺一项扣2分;季度分析缺一次扣3分;半年报一次专项整治阶段性情况,缺报扣5分;上报材料质量不高,扣1-3分

 

交办任务

按时完成交办任务等

查完成情况

交办任务未按时完成,每次扣5分

 

现场管理

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齐全、完好,消防器材有效、无三违现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查现场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扣2分;防护措施不到位扣2分;作业现场混乱扣2分;现场缺少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消防器材失效有一处扣1分;从业人员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有一人扣1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一人扣2分

 

整改

工作

(10分)

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及时整改上季度点评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结果

查整改结果

上季度问题整改完毕后得到的分数的计算方法:10分×整改率=整改后得到的分数(其中,整改率=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数÷全部需要整改的问题数)。

各企事业单位

 


附件4:

2015年年终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 分 标 准

自评

分

考评

分

控制

指标

(30分)

 

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渡运沉船事故。路航港口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事故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渡运沉船事故的适用“一票否决”,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每死亡1人,在年度总分中扣10分;发生无人亡的车辆滑江、人员坠江、火灾、爆炸、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和重大影响的安全事件的,在年度总分中每起扣5分;发生无人亡的工伤事故、发生管理、服务相对人受伤事故的,年终考核每起扣5分

 

 

责任与

落实

(20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未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扣10分;安全职责履行不力,扣1-3;召开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4分;行政主要领导无年度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的扣2分

 

 

队伍

建设

(10分)

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未按计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扣5分;未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参加局及上级组织的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的每人次扣0.5分;局组织培训及知识测试的成绩按10分制考核

 

 

督查检查隐患排查

(10分)

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隐患整改率100%;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及专项活动的重点督查,党政主要领导督查不少于2次

未布置开展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的,有一次扣4分;党政主要领导现场督查少一次,扣4分

 

 

安全活动专项治理

(10分)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每项扣10分;活动未达到目标的扣51-3分

 

 

应急保障事故处理

(20分)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发生突发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上报,有序开展救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理

未开展应急演练的,扣3分;瞒报事故情况的,每起扣10分;迟报、事故信息倒流的,每起扣5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不力的,扣5-10分;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的,扣5分

 

 

附加项

年度工作总结采用PPT形式汇报。PPT未能全面反映工作内容的,在年度总分中扣21-3分;结构不完整、层次凌乱、设计不美观等的,在年度总分中各扣11-2分。安全工作获得区、市和省级先进集体荣誉的,在年度考评总分上分别加0.5分、1分和1.5分

 

 

总分

(100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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