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餐饮食品安全,推进幸福湖塘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武政发[2015]92号)和《关于加强镇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武政办发[2015]13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工作职责进行如下调整:
一、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蒋志龙 镇长
副主任:庄 铠 副镇长
张志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局长
成 员:苏建中 副镇长 湖塘派出所所长
彭焕良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朱明芳 统战委员、马杭街道办党委书记
周玉萍 阳湖街道办党委书记
秦建法 鸣凰街道办党委书记
沈雷平 区财政局湖塘财政分局局长
王 凯 党政(人大、政协)办副主任
马志丹 经发科科长
许小建 建管所所长
曾 桂 服务业科科长
姚燕倩 市场科科长
顾 群 社区服务科科长
莫如萍 卫生计生科科长
陈一奇 环保科科长
张 桔 教育科科长
金静菊 宣传科科长
许忠元 农技农机站站长
孙新峰 兽医站站长
姚 红 统战科副科长
殷海峰 马杭派出所所长
张靖刚 鸣凰派出所所长
许锁忠 湖塘派出所副所长
杨 波 武进中医院院长
孙向明 马杭卫生院院长
邹唯洁 鸣凰卫生院院长
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张志强任办公室主任,姚燕倩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食安办: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有关工作政策、计划、建议和方案,经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落实委员会重大决定和议定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负责辖区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的许可审批、日常监管、抽检、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资格的审核以及食品商标、广告的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对进场经营者严格资格审查、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教育引导;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及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及无证经营行为;监督指导农村自办家宴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审核、划拨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各街道办: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社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派出所:负责侦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维持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配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经发科: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指导督促企业抓好食品行政许可、生产条件、工艺流程、产品检验等各项质量控制规范、制度的贯彻执行;配合对生产领域食品质量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各企业加强企业食堂和工人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开展企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业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卫生计生科: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协调和督促卫生院做好相关工作。
武进中医院、马杭卫生院、鸣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可疑食源性疾病的报告义务,配合做好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服务业科:负责衔接区有关部门提出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配合对大中型商业体、餐饮集中区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
教育科:负责指导各学校加强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建管所:负责指导各在建工地食堂的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配合做好建筑企业和工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建筑工地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场科:负责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规范工作;督促各市场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市场落实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开展上市商品的速测工作,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及时制止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并立即报告镇食安办;开展市场管理人员和场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城管所:负责检查指导食品流动摊点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擅自摆设的食品流动摊点取缔工作;加强对城区市场外活禽经营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
环保科:负责食用农产品种养业基地环境质量和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食用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对餐饮服务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宣传科:负责引导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
统战科:负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真食品管理的相关工作。
农技农机站:负责地产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市场流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参与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兽医站: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指导活禽经营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各社区: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配合镇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等工作;发现违法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配备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工作制度。要完善组织体系。要完善“镇-社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健全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把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管活动全面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力度,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工作无缝衔接。要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实现示范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长效化运行。
(二)强化综合协调。要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以及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综合执法等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社区、各部门要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期待过上更好生活的需要,全镇各社区、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努力提升提升湖塘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建设幸福安全湖塘做出新的贡献。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