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财政分局:
当前,我区的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机维修服务滞后于农机装备的发展,农机社会化维修能力不能满足于农机装备维修需求,制约着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针对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的公益性、季节性和低效益的现实,为鼓励更多的维修力量投入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提高全区农机维修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总结去年政策实施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订了《2015年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5年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考核办法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2015年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
服务奖励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武进区域内实行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的农机维修网点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农机维修网点社会化服务规模和能力
三、考核时间
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联合成立考评小组,于12月份适时对申报的农机维修网点进行考核。
四、考核细则
(一)具有农机维修经营主体资格,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具备对常用重点机具[指大中型拖拉机(含配套农具)、稻麦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机械等农机] 维修能力和常用零配件的供应。
1.具有固定便利的维修场所,修理车间不小于 25 平方米,室外场地不小于 100 平方,配件间不小于 10平方米。
2.具有一定数量合格维修人员,其中持证(相关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维修人员的中级工、初级工各不得少于1名。
3.具有与维修技术等级相应的维修设备和专用工具。
(三)守法经营,实行承诺服务,做到上门送修来者不拒,电话报修有求必应,收费合理,群众满意度高。
(四)全年能完成一定数量的农机维修,建立完善维修台账。每一次维修都应详实填写《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记录表》(见附表1),并经送修人确认签字,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五)管理规范,具有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和安全操作等方面规章制度。
五、考核方法
按照自愿申请、镇站把关、区级考评、公示、兑付奖励资金等程序操作。
(一)农机维修网点对照考核细则自愿申报,填写《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申报表》(见附表2),并提供维修资质和维修人员证书复印件。
(二)镇农技农机站初审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区农业局。
(三)区农业局、区财政局考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基层、实地考察和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重点核实维修记录真实性,坚持公开、择优原则,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评定为拟奖励对象。
(四)拟奖励对象在武进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公示结束后,财政部门把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给奖励对象。
六、考核奖励
奖励金额将按照当年区级农机化资金总量统筹安排,加大对农机综合维修能力强、社会化维修规模大的农机维修网点扶持力度。
七、有关要求
(一)各镇应重视农机社会化维修能力建设,并根据本地区农机装备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加强指导,通过政策、项目、培训、服务、宣传等多方面扶持发展农机社会化维修网点。
(二)各镇要严格把关,对上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维修人员报酬、维修设备和农机配件购置等方面的支出,严禁移作它用。
附件 1.《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记录表》
2.《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申报表》
3.《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网点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记录表
送修人或送修单位
联系电话
维修日期
维修机具
名称、型号
车架号
主要故障
维修项目
更换主要零配件名称及数量
维修工时
工时费
上门服务费
配件费
合计
服务质量评价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维修人签名
送修人签名
附件2
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申报表
农机维修点名称
地址
负责人
主营
维修场所面积
维修间 m2,场地 m2,配件间 m2
维修资质情况
年取得 级维修点
维修
人员
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等级
工作岗位
主要维修设备及工具
名称
数量
全年维修服务概况
维修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镇农技农机站意见:
区农业局、财政局审核意见:
附件3
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网点考核评分表
农机维修点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1
农机维修总量(维修台账)
30
2
维修经营主体资格
10
3
农机户满意率
4
维修场所
5
维修人员配备
6
维修设备及工具
7
农机配件供应
8
规范收费
9
维修承诺到位率
规章制度
100
考评意见
考评人员签字: 考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