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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继续加强镇级畜牧兽医站岗位目标考核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381/2015-0002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15〕70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5-04-22 发布日期: 2015-05-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镇级畜牧兽医站岗位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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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加强镇级畜牧兽医站岗位目标考核的意见
武农发〔2015〕70号
 

 

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加强对镇级畜牧兽医站的管理考核,是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的需要,也是强化责任感体现新作为的需要,更是推行规范化提升畜牧业的需要。通过前几年乡镇站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了行业岗位责任,激发了全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区现代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更好地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经局研究,决定对镇级畜牧兽医站继续实行岗位目标考核。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畜牧业的总目标,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实现全区无重大动物疫病和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着力建设“知法、知德、知责”机关和打造“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队伍,崇尚法制理念,全力履职尽责,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监督,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努力保障全区畜牧兽医事业的良好发展,促进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三百五十分制,对各镇畜牧兽医站实行行业管理、动物防疫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岗位目标考核。

1、行业管理(100分)

科学抓好站务管理,认真执行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分工,精心谋划工作计划,重视业务法规学习,强化工作纪律和效能监督,严格加强内部考核,监督落实相关责任状,建立健全各类台账记录,探索管理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深化为农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争创人民满意好站所;加强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及时上报有质量的农业信息,发挥与维护标准站创建成果,着力打造良好窗口形象。严肃财经纪律,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收支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资产管理,严格资产处置程序。

2、动物防疫工作(100分)

围绕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规模户开展“畜禽健康生态养殖”创建活动,健全养殖档案,建立规模场养殖备案,宣传推进畜牧业保险工作。加强防疫体系建设,强化防疫分层监管,层层落实防疫责任制,实行动态防疫管理。积极开展三大防疫行动,健全各类防疫台账记录,认真开展辖区内日常监测采样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完善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

3、动物卫生监督工作(150分)

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必须实行登门踏圈现场检疫,严禁隔山出证、跨地区出证,推广使用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做好各项检疫台账记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规范养畜场和屠宰场的瘦肉精检测工作,加强屠宰管理监督工作,强化畜牧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各站应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指导工作,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类台账记录和影像资料。

三、评分标准

1、根据《2015年度镇级畜牧兽医站岗位目标考核细则》(见附件)的评分要求进行考核评分。

2、加减分规定。在年终考核时,考核期内获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学历提升、资质证书或工作有特色创新的,在考核基本分上酌情加分;在考核期内有违纪违法行为、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动物疫情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在考核基本分中酌情减分。

四、考核方法

由局畜牧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考评办法,并对照考核意见,全年组织二次集中考核:半年度考核与年终考核。考核得分=(行业管理得分+动物防疫得分+动物卫生监督得分)&Pide;3.5;年终考核总得分=考核得分+年终加分-年终减分。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将全面纳入考核打分。

五、考核奖惩

半年度考核成绩与各站的奖励补助挂钩;年终考核总得分与各站全体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由局根据考核总得分测算出各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各站再根据本站的内部考核结果,对全站人员进行年终分配。

六、考核要求

各站要认真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全站人员学习领会考核内容,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将考核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在全年具体工作中,力戒突击迎检。平时要注重对考核内容的原始台账积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真实的工作状况,并写好全站半年度和年终工作总结,迎接局组织的检查考核。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度镇级畜牧兽医站岗位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

2015年度镇级畜牧兽医站岗位目标考核细则

 

一、行业管理(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扣分理由

1、站务管理(40)分)

工作部署

10

明确本站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合理站内人员分工(如无扣2分),建立良好的工作流程,精心安排每月工作计划和全年三大防疫行动方案(缺一份扣2分),并积极组织实施。对上级交办工作能及时完成(否则有一次扣2分)。签订好各类责任状并抓好落实(否则扣2分)。搞好三大防疫、半年度和全年工作等总结(缺一份扣1分、内容不真实的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下同)。

 

 

 

学习教育

 

5

每月组织全站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和业务交流活动,包括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上级工作部署和行业先进事迹的学习,会议学习记录要认真齐全,重视加强队伍文化建设。学习记录全年不少于12次,少一次扣1分。

 

 

 

    

 

 

效能建设

 

10

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守六条禁令,严肃上下班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局制定的请(销)假制度,树立优良工作秩序,崇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不履行请假手续而休假的发现一次扣3分,无故缺席上级会议或活动的有一次扣2分,被本局发现效能问题的有一次扣5分,被区效能办曝光的扣10分。

 

 

台账与

档案管理

10

根据各站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业务与管理台账,包括行业管理、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三大方面。台账资料是综合反映工作情况的痕迹记录,要做到真实、及时、完整。同时查看上年度的业务文件资料保管存档情况,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规范装订。台账种类不全的有一项扣2分,无专人管理的扣2分,保管整理不当及未归档的扣2分,无档案室或档案柜扣2分。对本年度收发文件进行登记保管,未作登记的扣2分。

 

    

职工考核

5

及时写好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对照本考核意见并结合各站实际,分半年度、年终组织二次对全站人员进行考核。无考核记录扣5分、不全扣2分;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少一份扣1分。

 

 

2、服务建设(30分)

为农服务

 

10

 

做到为农服务态度好、有举措,切实抓好为农服务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农户培训、技术指导、阉割诊疗、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投入品监管、无害化处理监督等方面有实绩。组织农户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并有记录,否则扣3分;发生农户或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核实一次扣5

分;有为农服务工作记录,否则扣2分。

 

 

宣传培训与

信息上报

5

运用培训、资料、电子屏、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户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的宣传和畜牧生产技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的培训(不少于2次),提供来自工作实践、有质量的农业信息(全年录用不少于10条)。宣传培训工作不开展的扣2分;信息少一条扣1分。

 

 

窗口形象

15

发挥好标准站建设成果,服务窗口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功能设施维护完好,相关制度上墙公布,窗口人员坚持在岗值守、熟悉业务流程、态度热忱。环境不卫生或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发现一次扣3分;工作时间窗口脱岗的有一次扣3分。

 

 

3、财务管理(30分)

收入管理

10

按财务统一管理规定,加强业务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完成全年收入指标,各类收入统一使用“业务联系单”。药品、门诊承包未经局同意的扣3分;未足额解缴财政专户扣3分;未完成业务收入指标扣3分;未按月结账有一次扣1分;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扣10分。

 

 

项目支出

10

根据年初项目预算指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每月规范填写支出结报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或项目经费不专款专用有一次扣3分;基建、维修手续不完备或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有一次扣3分;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审批手续不完备有一次扣2分。

 

 

资产管理

10

每半年对药品进行一次盘库,少一次扣1分;药品材料帐帐不符或帐物不符扣2分;房屋出租未签订合同的有一次扣1分;加强固定资产(房屋与设备)管理,固定资产未登记造册与编号的扣2分,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二、动物防疫(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扣分理由

    

4、防疫

   工作

  (20分)

免疫密度

5

禽流感、牛羊O型-亚洲Ⅰ型-A型、生猪O型口蹄疫、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100%。每种疫病1分(区打分)。

 

 

    

狂犬病防疫实绩

8

科学规范完成犬防工作,台账记录清晰、完整得3分;今年犬防数达到各镇目标任务的,得5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区打分)。

 

 

    

证标配套率

3

牲畜标识佩戴情况与免疫证配套情况。现场查看养殖户,无免疫证扣2分,填写不规范的每户扣1分,无标识的每头扣0.5分,每户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打分)。

 

 

    

防疫物资

4

独立存放,专人负责,1分;物资进出台账记录规范,数字准确,前后吻合,2分;物资堆放整洁,并保持有效期内和可使用状态,1分。

 

 

    

5、免疫

   检测

(35分)

镇级监测保面

15

加强防疫监测工作,日常监测抗体结果不计入年度考核。根据全年监测计划,畜禽规模养殖场全年监测比例100%,现场看采样单或送样单,每低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打分)。(规模场标准,以存栏数计:禽1000羽,猪100头,羊100头,牛20头及以上)

 

 

    

上级监测保质

15

迎接上级检查采样及定点采样点抽查,6个病种抗体检测合格率在85%以上,每病种有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区打分)。

 

 

    

实验室工作

5

未开展工作不得分。开展工作的,做好:①环境整洁,摆放整齐;②有采样、送样记录等;③样品能离心、包装等简单操作,并正确填写电子采样单。④血清量要求禽0.5ml以上,畜0.8ml以上,血清量不得过少或出现大部分样品溶血。以上各项,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6、畜牧

 工作

(30分)

养殖场信息

15

准确、完整、科学上报,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对本镇所有家畜养殖场、区级以上规模养禽场基本养殖信息更新,开展该项工作得5分。

对规模养殖场(同上)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养殖信息库。未开展该项工作扣10分,开展不全面扣5分。扣完为止。(区打分)

 

 

    

养殖场

规范化建设

10

指导规模养殖场开展养殖档案建设工作,加强对投入品等生产环节的监管。条件成熟的可申报“畜禽健康生态养殖”创建。现场查看规模养殖场生产台账记录,开展的3分,反之不得分;指导规模场开展申报工作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2015年各镇对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数达到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指标数量,得5分;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户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下达指标的乡镇此项不计入考核,分值归上一项。

 

 

    

推进

农业保险工作

5

积极宣传、推进畜牧业保险工作,规模场投保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不得分;大于等于15%,小于20%得2分;大于等于20%得5分。

 

 

    

7、台账与

报表报送    (15分)

疫苗、耳标、消毒药

5

查各类疫苗与耳标台账,要求记录齐全、规范,出入库数量正确。缺一项扣1分,有一项记录不规范或领用与发放数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打分)。

 

 

    

规模场、散养户、防疫员免疫记录,规模场动态防疫台账

5

使用统一台账,规模场免疫记录、畜禽养殖重点村散养户免疫记录、防疫员免疫记录、防疫动态台账和三大防疫台账,缺一项或记录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查看规模养殖场户,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有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打分)。备注:自免规模场须有养殖备案。

 

 

    

畜牧兽医报表、三大行动报表等

5

畜牧兽医报表、三大行动报表上报情况。缺一次扣1分,上报不及时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区打分)

 

 

    

    

三、动物卫生监督(15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扣分理由

    

8、产地检    疫工作

(20分)

工作程序

6

产地检疫工作方式科学规范:必须登门踏圈进行现场检疫,严禁隔山出证、跨地区出证,工作不规范的,查到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检疫比例

4

产地检疫率至少5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规范检疫与出证

10

检疫申报单填写检查,未做申报记录的扣5分;没有使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的扣5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规范填写,一证一单,记录不全或记录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严格规范出证,随机抽查存根,发现一处出证不规范的扣1分,扣完为止;被上级或兄弟省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反馈后,调查属实)不规范出证的有一次扣5分。(可以倒扣分,扣分不限)。

 

 

    

9、屠宰检疫工作

(20分)☆

入场监督☆

4

凭证进场率必须达100%,查到没有凭证进场的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屠宰场待宰动物戴标率必须达100%,检查中发现待宰动物少一个耳标扣1分,扣完为止。

    

    

    

规范检疫和出证☆

8

有违法违纪及被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发现检疫员未按时到岗、提前退岗、检查中现场考核屠宰检疫操作情况,检疫动作不规范的,有一次扣2分(区级直接打分);严格规范出证,随机抽查存根,发现一处出证不规范的扣1分;出证率达100%(抽查一个月份任一周出证数/屠宰数),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统一使用针刺印章,验讫印章清晰、日期准确(重点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以上各项扣完为止。

    

    

    

台账记录☆

8

查屠宰场各项台账记录,包括动物入场检疫、检疫申报单、宰前检疫处理通知单、旋毛虫检测、宰后检疫及处理情况、检疫处理通知单、归档资料(回收的动物检疫证明)等记录,记录不全或记录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

   (20分)

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比例

10

   查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比例(A),A≥5%,得10分;5%>A≥4%,得8分;4%>A≥3%,得6分;3%>A≥2%,得4分;2%>A≥1%,得2分;A<1%,不得分。

    

    

    

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10

   查看相应台账(表格、影像资料等,照片上显示头数必须与相应表格上一致)记录,没有扣10分,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每月按时上交相应处理记录,少报或迟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虚报、瞒报

 

   各地严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发现虚报或瞒报情况的,一经查实扣10分。

    

    

    

11、屠宰管理工作(20分)

监督场点

入场把关☆

5

监督屠宰场点建立落实好《生猪进场检查登记制度》,设置宰前检验岗位,开展入场检验,查证验物,确保进场的生猪附具有效证明,佩戴有农业部规定的免疫标识,督促场点如实做好台账记录。

 

 

    

监督场点

   “瘦肉精”自检☆

5

督促场点严格执行好“瘦肉精”自检工作,外来生猪按5%比例批批检,每日抽检总数率不低于日屠宰量的5%,并如实做好台账记录。

 

 

    

督促场点建立

   质量追溯制度☆

5

监督场点派有专人负责出场生猪产品的查证验印工作,并如实记录好出场时间、品种、数量和流向等信息。

 

 

    

无害化处理

工作监管☆

5

监督指导好场点对病死猪及不合格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消毒工作监管,督促场点规范做好影像资料及纸质台账记录,按时准确上报报表。

 

 

    

严禁私屠滥宰

 

做好宣传工作,发现辖区内有生猪私屠乱宰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能积极配合做好处理工作的,加5分。发现问题,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扣5分。

 

 

    

   12、票证管理与报表上报工作;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工作开展情况

   (20分)

票证保管和发放

4

各站必须明确票证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及时做好《动物检疫证明》的申请、签收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具体查看动物检疫票证收发记录本,没有不得分;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存根回收

2

《动物检疫证明》存根回收有记录,且装订成册,装箱整齐,按规定时限保存,得满分;无回收记录的扣2分;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次扣1分;未装订成册、装箱整齐的扣1分。(每半年集中上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检疫报表

上报工作

4

及时真实规范上报各类检疫报表得满分。少报或迟报一次扣1分;上报报表记录不规范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区级打分)

 

 

    

动物检疫票证

   电子化管理系统

10

各站必须明确系统管理员,辖区内各检疫申报点都必须有效使用《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科学规范出具电子化动物检疫证明,每发现一个屠宰检疫申报点没有开展电子出证工作的,扣2分;屠宰检疫、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必须达100%,每发现1次手工出证(的确因系统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不能有效出证,请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注明,可酌情考虑),扣3分,扣完为止;出具电子化动物检疫证明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合理安排好辖区内的检疫申报点,仍设置有存在长期不出证的检疫申报点,发现一个点扣4分,扣完为止。

 

 

    

13、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0分)

养殖场监管工作

12

经常对辖区内的规模养禽场和所有养畜场开展防疫、投入品、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等监管工作,监管记录每季度至少一次,没有记录扣5分;记录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分,监管次数不足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重点做好违禁违规物质监管

 

 

    

相关经营单位

资料

4

查看相关经营单位(兽药、饲料、屠宰场、、生鲜乳收购站、超市、农贸市场、经营动物产品冷库、冷鲜肉经营店、活禽交易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是否有调查资料,是否齐全,没有扣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每半年更新一次,没有及时更新,扣2分。

 

 

    

规范兽药经营

质量管理

10

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开展兽药经营,必须通过兽药GSP认证,并申领有《兽药经营许可证》,规范经营,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无证经营的扣10分;没有台账的扣5分;台账记录不全或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经纪人登记备案

4

   做好辖区内动物收购经纪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形成台账资料,没有开展此工作的扣4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更新一次,没有及时更新扣2分。

 

 

    

屠宰场“瘦肉精”监测工作☆

8

   查驻场检疫员开展“瘦肉精”检测情况,没有开展该项工作的扣8分。未按规定比例抽检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查看《检测记录》、《抽样单》等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使用后的检测板没有及时注明信息、按日期整理保存的扣2分。发现造假,本项全扣不得分。

 

 

    

养殖场“瘦肉精”检测工作

8

   查是否制定规模场(包括生猪、肉牛、肉羊)例行检测计划,列出每月例行检测名单,具体名单与动态等台账进行核对,没有计划的扣5分,没有按计划开展工作的,发现一次扣1分;查看《养殖场“瘦肉精”监测抽样单》,没有不得分;未按文件规定比例检测的有一次扣2分;抽样单填写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次扣2分,以上各项扣完为止;使用后的检测板没有及时注明信息、按日期整理保存(保存三个月)的扣2分。发现造假,本项全扣不得分。

 

 

    

“瘦肉精”检测

台账资料

4

   查“瘦肉精”检测试纸进出库台账,没有扣3分;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次扣1分。“瘦肉精”监测工作月报表,迟报少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报表不规范、前后不吻合的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瘦肉精”

安全事故

 

   日常“瘦肉精” 监测工作中发现可疑或阳性,被上级部门复检认定为阳性的加10分;如果被上级部门抽检,结果为“瘦肉精”阳性的,扣10分。

 

 

    

                       

注: 没有屠宰场的乡镇站,有“☆”标志的不列入考核(不计分),动物卫生监督考核最终得分按实际换算。

 

    


四、加减分项目(+8分、-8分)

分类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依据

加减分

备注

14、加分项(8分)

部、省级检查

1

接受部、省级检查,并获得优秀成绩的加1分。

 

 

上级表彰奖励

2

获区、市、省政府(党委)表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分别加1分、1.5分、2分;获区、市、省、部农业系统先进集体或个人,分别加0.5分、1分、1.5分、2分;参加区、市、省文体或技能比赛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获多层次表彰的按最高一项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学历、资质证书

2

当年通过国家级执业兽医考试,有一人加2分;通过自学拿到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有一人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创新争优

3

工作思路与工作抓手有创新,工作成效有重大突破,并经区级组织评定,值得全区推广应用的,加3分。本年度考核排名比上年度上升5位及以上的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15、减分项(8分)

勤政廉政建设

3

违反五个严禁规定或工作不认真被媒体曝光的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扣3分;有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3分。

 

 

动物疫病和食品安全

3

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扣3分。

 

    

财经纪律

2

有违反财经纪律被通报批评或曝光的扣2分。

 

 

注:加分减分项目每站全年累计分别不超过+8分、-8分。

 

    

   考核组组长(签字):           考核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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