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常州市武进区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预案》要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在做好本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 ,切实抓好挂钩联系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水利局: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风情、雨情和水情预报;负责由于暴雨引起的洪水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风毁、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2)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民兵组织参加抗洪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抗洪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发改局:负责协调基础设施灾后修复或重建;负责协调解决抗灾电力、成品油供应,保障政府首脑机关、防汛指挥机构、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防汛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用油;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供应工作,确保各类粮食储备仓库防洪安全。
(5)财政局:负责防洪除涝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抗洪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6)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和破坏防洪除涝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搞好抗洪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抗洪抢险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7)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洪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洪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洪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8)住建局:负责城乡房屋、建筑工地的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和危房人员转移的检查指导工作,组织落实防汛抢险工程机械。
(9)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抗洪工作,提出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10)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的救助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接收、发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11)交通局:负责洪涝水毁坏的公路、桥梁抢修工作,以及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组织落实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抗洪期间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
(12)农业局:负责农业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情和灾情,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以及渔业生产和养殖业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13)城管局: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等防洪除涝工作。
(14)卫计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
(15)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影响地区的人员转移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地质灾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业务指导工作。
(16)电信局:负责保障水情、险情、洪涝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确保政府首脑机关、防洪除涝指挥机构、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
其它部门根据各自防汛抗旱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5年4月24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发
共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