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财农〔2015〕163号
关于编制2016年镇级预算的通知
各开发区财政局、各财政分局(所):
为进一步规范镇级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和我区实际,现就2016年镇级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原则
(一)全口径预算原则。各分局(局)继续编制由一般公共预算、融资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对于同一项目,不能既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又在融资预算中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要与政府的债务规模、财力状况相适应,按轻重缓急安排各项支出,必须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厉行节约原则。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除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政策性提标外,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原则上不突破上年,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信息公开原则。2016年各预算单位要继续落实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
二、编制重点:
(一)推进综合预算管理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将政府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增强一般公共预算、融资预算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预算,加大融资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二)做实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按“人员经费按实,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编制。人员经费按2015年10月份在编在册人员实际工资为基础,按人事部门核定的人数、工资标准和上年分配方案编制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社会保障经费按区人社局和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社保基数计算。公用经费按各单项定额,根据各单位职能和相关政策,再结合单位在职人员情况,计算各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学校、医院部门预算按区教育局、局社保科相关要求编制。
(三)规范项目支出编报
按“三办五中心”或下设科室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细化到每个项目明细,包括大型购置专项、大型修缮专项、基建专项、特定用途专项等。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支出,必须同时编制采购预算。财政分局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后,根据年度财力情况选择安排项目预算。
(四)重视融资预算编报
各镇按批准的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编制融资预算,融资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还本付息,严禁用融资资金弥补政府运行经费缺口,严禁公款私借。融资预算中只能安排公益性资本支出,不能安排经常性支出。
(五)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除政策性增支项目以及重大事项发生必须的增支可调整或追加外,支出项目一般不予追加。
三、编制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程序要规范。各镇领导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财政分局要认真扎实组织好本镇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按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特别是要编细、编全项目预算和融资预算。预算编制说明、下达、调整程序要规范。
(二)坚持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一般性支出。各镇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按零增长的原则编制,努力打造节约型政府。
(三)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强化预算的执行和监督。各单位要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财政分局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6年武进区镇级部门预算建议表
2、2016年武进区镇级投融资财务预算表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5年10月27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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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2016年镇级融资预算表.xls
2016年镇级部门预算单位报表(下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