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镇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武进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意见》(武政办发[2003]48号)、区总工会《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工字[2004]2号)文件规定,将从你单位划拨2014年度工会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度工会经费划拨标准:行政人员每人320元;事业人员每人253元。
2、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区级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由国库科代单位申报工会经费用款计划和编制直接支付凭证。
3、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区级预算单位,实行预算内抵拨款。
4、各镇、开发区的应缴工会经费,实行预算内上下级往来扣款。
5、各单位凭本通知作为工会经费支出和2015年度财政拨款的记账依据,并做好相应账务处理工作。
附件:1、武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工会经费划拨明细表(国库集中支付单位)
2、武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工会经费划拨明细表(非国库集中支付单位)
3、武进区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工会经费划拨明细表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2015年6月15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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