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以常政办发[2014]158号文下发,现转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29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29日印发
下载附件:关于印发常州市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5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