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苏价电传〔2015〕33号)精神,经测算并结合实际,决定降低武进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由3.54元/立方米,下调至2.93元/立方米,按照中准价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不限的规定,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4.07元/立方米下调到3.37元/立方米,下调0.70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自2015年11月20日起执行。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加强宣传力度,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结算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17日
抄 送:市物价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住建局、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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