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区民防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镇(街道)、高新区北区人防办, 各办、科、所:
为及时准确宣传武进区民防工作的重点、要点、亮点,充分调动广大民防系统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宣传环境,现就加强全区民防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主动融入、展现特色,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展开多方位、立体型、高频次的民防信息宣传工作,让上级领导、主管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民防、关注民防、支持民防,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民防信息宣传工作,区民防局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
组建区民防信息宣传网络。区民防局各科(所)及各镇(街道)人防办分别指定一人担任信息宣传员;区民防局办公室负责稿件的收集和发送(收集人:方灵,电话:86310703,手机:13961259005,QQ号:520178465)。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一是适时与区委、区政府信息部门和省民防局、市民防局宣传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二是加强与常武地区新闻媒体、网站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三是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报道和信息联络工作,及时组织投稿。
三、稿件报送类型、内容和形式
稿件类型:信息稿件类,包括消息报道、动态信息等;重点稿件类,包括理论调研、经验交流、人物通讯、工作通讯等。具体格式参照相关信息宣传要求。
稿件内容:反映依法行政、演练训练、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和管理、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经验推介等。
稿件形式:书面纸质和电子稿。
四、任务指标
各镇(街道)人防办每月至少1篇信息稿件报至区民防局办公室,每年至少8篇稿件被区民防局录用。
区民防局各业务科室和管理所、民投公司每月至少2篇信息稿件、每年至少1篇重点稿件报至区民防局办公室;每年至少12篇稿件被区局录用。财务科任务指标参照镇(街道)。
鼓励所发稿件被各级内刊、网站和新闻媒体录用。
五、考核办法
对全年信息宣传工作实行目标奖惩考核。具体为:
1、各参加考核部门在完成全年报送任务指标后,局每录用一条信息稿计5分,每录用一篇重点稿件计10分。各镇(街道)人防办和局财务科全年累计满40分,局各业务科室和管理所、民投公司全年累计满60分,分别给予每分10元的奖励。
2、对被区政府网站及上级民防条线刊物、网站录用稿件实行奖励。
区政府网站,每录用一条奖励50元;市级每录用一条,奖励100元;省级每录用一条,奖励200元;国家级每录用一条,奖励300元。同一稿件不重复计奖,以最高录用层级计奖(下同)。
3、对被新闻媒体、民防条线外刊物录用稿件,实行重奖。
信息稿件类:区级每录用一条,奖励100元;市级每录用一条,奖励200元;省级每录用一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录用一条,奖励500元。
重点稿件类:区级每录用一篇,奖励200元;市级每录用一篇,奖励400元;省级每录用一篇,奖励600元;国家级每录用一篇,奖励1000元。
4、每年度评选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宣传员,予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5、此考核得分作为区民防局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未完成全年信息宣传目标考核任务的,原则上不得参与区民防局的综合性先进单位评比,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是扩大民防影响、提升民防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积极参与,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指标。
2.所有信息类稿件必须经局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投发、报送;重点类稿件必须经局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投发、上报。
3.区民防局将对全区民防信息宣传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和评比活动。具体为每年对信息宣传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一次信息报送录用情况通报;年终对全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本意见自发布日起实行。
附:1.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
2.稿件报送格式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5年3月20日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5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1:
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
单 位
姓 名
职务
手 机
QQ
附件2:稿件报送格式
民防讯息
发出单位:××× 编号:(年份+三位数编号,如2005001)
撰稿人:××× 核稿人:××× 签发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标题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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