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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暨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5-000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5〕60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5-09-28 发布日期: 2015-09-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暨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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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暨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武住建发〔2015〕60号
 

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建设领域施工单位、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建设单位工程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集访事件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暨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工程。

二、检查时间

1.2015年9月30日至10月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2.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我局将组织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2015年7月1日之前开工的工程项目,主要检查工程款是否按合同支付,项目部是否与劳务组织者签订劳务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是否规范,是否有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支付表,主要工种月工资及农民工月生活费支付情况等;2015年7月1日之后开工的工程项目,重点检查四方面内容:一是是否现场配备电脑设备,并使用互联网;二是是否配备至少有一台身份证阅读器和一台人脸考勤机;三是实名制考勤管理软件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四是是否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并持证上岗。

四、检查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台账资料。

2.本次检查,要求建设单位代表和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有监理单位的总监或代表必须到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由施工单位负责通知;项目部现场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涉及自查自纠资料及已支付工程款、工资款等相关票据)。

3.我局将会同属地管理部门联合检查,此次检查将作为企业信用核准、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参考依据;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工程项目,特别对实名制管理制度不执行、虚假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常州经济开发区(原戚墅堰区范围)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由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按原模式自行开展检查和排查,结果于2015年11月12日之前汇总至我局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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