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实施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结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同时落实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2015年春风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2015年度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排查的通知》的要求,区住建局经过研究和统一部署,于4月15日至4月27日开展了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建管处牵头质监、安监、招标等职能部门,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46项在建工程开展了2015年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排查,重点对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对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在常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量化考核,同时本次检查在施工现场对砼强度、构件尺寸、钢筋等进行了抽测。本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共发出检查意见书93份、整改通知书48份、停工通知书5份。
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基本能把检查内容列入日常工作计划中,形成常态化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行为不断规范,绝大部分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市场行为方面
全区建筑市场行为规范程度进一步提高,被检查项目基本都能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绝大多数总监、总监代表、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并使用考勤手机;建设单位基本能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绝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并认真记录。
存在问题:
1、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检查中仍发现极少数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有规避专业分包合同依法备案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对纳入总承包或直接发包的幕墙、桩基、防水、门窗等专业工程擅自指定发包,不办理相关手续。
少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影响工期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少数施工总承包合同关键条款仍存在不明确、不具体的现象,将给今后结算、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带来麻烦。
2、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少数项目经理平时到岗履职情况较差,应由本人签署的工程建设有关文件存在代签现象。
部分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无证上岗,在检查过程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时有不在岗履职的情况。
部分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一、二)记录欠规范、欠全面、欠真实,极少数项目至今尚未使用该台账。
少数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有的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手续却未完善,造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存在扯皮现象,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
有些项目依然不够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仍存在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的情况,留下隐患和麻烦;部分项目尚未建立有效的农民工工资处理网络,管理薄弱。
安全管理方面
参建各方主体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多数企业、项目部能够积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在深基坑、高大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方面相当重视,建筑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部分企业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及实效进步显著,创建绿色施工工程意识及积极性明显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
本次检查共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649条。
1、有极少数项目部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排查整改。如部分工程由于尚未全面复工,施工、监理单位未组织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有的工程施工单位虽然进行了自查,但项目监理未参与复工检查,总监未签复工令就自行复工。
2、部分工程未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岗前未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3、部分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未能按要求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存在一箱多机现象,少数施工现场重复接地不到位。
4、部分工程的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点数量少且设置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未跟上施工进度。
5、个别工程施工升降机防坠器超出使用年限,少数垂直运输设备检测合格证过期,安全装置局部失效,大型机械维修保养不到位;少数施工现场塔吊采用非标准附墙件。
6、部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装饰阶段的楼层建筑垃圾和脚手架竹排上的建筑垃圾清理时扬尘控制不到位。
质量管理方面
在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工程参建单位具有良好的质量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质量员在岗履职情况较好,认真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写审批,依照强制性标准条文、规范图集、施工方案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开展施工活动,加强材料质量管理,控制好商品砼、预拌砂浆、钢筋等原材料的质量,并严格贯彻落实验收程序,减少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工程实体质量抽测情况:抽测实体砼强度133组,其中合格101组,不合格32组,合格率75.94%;抽测钢筋原材料内径58组,合格53组,不合格5组,合格率91.38%;抽测重要构件几何尺寸及现浇板板厚均符合设计要求。
部分工程验收文件、记录中项目经理签字栏存在代签现象。
部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工序报验资料与施工进度不符,存在滞后现象。
少数工程在砼达到龄期要求后,强度抽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个别工程细直径钢筋仍存在“瘦身”现象。
部分工程构造柱、腰梁等构件隐蔽工程钢筋锚固长度不足,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保护层不符合要求。
部分工程施工洞口漏设拉结筋,烟道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少数工程铝合金型材与中空玻璃型号不匹配,幕墙图纸未经审图通过,已开始施工,大型固定窗未有设计深化图纸,且现场已施工安装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
个别工程外墙1-3层采用300*600的面砖湿贴,不符合建筑节能规范要求。
部分工程外窗、屋面存在渗漏水现象。
监理工作方面
监理市场行为明显规范,绝大部分监理业务都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监理合同备案数和网上登记率有了较大提高;乡镇工业项目监理监管普及率稳步提升;绝大多数监理企业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总监、总监代表在岗履职情况较好。
1、部分项目监理单位责任心不强,总监签字由他人代签,现场监理力度和深度不够,工作欠细致,台账资料与现场相关情况记录不符现象比较严重,个别现场监理项目部对此次检查准备工作不充分,处于应付状态。
2、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重大危险源施工,部分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编制专项实施细则或细则欠针对性。
3、个别现场监理项目部班子不健全,总监工程师变更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少数项目监理合同的人员备案不到位。
二、处理意见
(一)对基本建设程序齐全、市场行为规范、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措施到位的江苏省工人疗养院常州市康复医院迁建一期工程等8项工程(附件1)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台账资料不齐全、质量安全意识差的常州市张前精密机械厂车间一、二工程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综合情况较好的常州市江南花都花卉产业园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单位;江苏武进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施工企业;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周继宏(江苏天启建设有限公司)等6名项目经理;钱奇峰(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总监理工程师(附件2)给予单项表扬。
(四)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经理黄斌(江苏省住建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单项批评(附件3)。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年累计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项目被通报批评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被批评的项目经理、总监工程师所涉及的项目在建期间限制承接第二个项目,且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工程业务。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
(一)切实抓好整改,扎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各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下发了书面整改(停工)通知(意见)书,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整改回复单由现场责任人员签字后,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区住建局建管处。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并在区住建局网站曝光。
(二)严格采取措施,加强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夏季施工的特点,宣传发动,增强意识,编制专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对施工现场夏季安全施工进行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对防范措施进行专项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做好作业区、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暑降温、防火等工作。
(三)继续重视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区住建局《关于切实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武住建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监理单位应及时对已完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进行审核确认,妥善协调好建设和施工单位关于工程量和工程款的争议纠纷;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竞争氛围
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要继续根据区住建局《关于转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武住建发〔2014〕106号)文件精神,对本区域内在建工程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信息,有力打击建筑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三包一靠”行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继续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开展自查自纠,保障工程项目规范运行,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循环。
附件:
1、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汇总表暨项目表扬和批评名单
2、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
3、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单位和个人名单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1日
下载附件:1、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汇总表暨项目表扬和批评名单.xls
2、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doc
3、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单位和个人名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