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实施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结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建筑市场2015年度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建管处统一组织牵头协调,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城建监察大队及相关检测单位参加检查。
上述各职能部门组成三个检查工作组进行检查,其中,一组由质监站站长庄渊任组长,二组由建管处主任鲁东任组长,三组由安监站站长陈渊任组长。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为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及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发包行为,监理行为及项目部管理等。
2、检查方式将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附件中有关表式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至4月14日止,建设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4月15日起检查工作组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4月27日起迎接常州市检查组对我区不少于3个项目的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及被检查单位可在市城乡建设局网站(www.czjsj.gov.cn)下载《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中有关综合考核表式,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备查。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应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检查意见书。
3、各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应统一在“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现场录入,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确保“过程留痕”。
五、区住建局将对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排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进行打分,并将结果录入监管系统,作为企业市场清出和准入、招投标评分、企业信用考核等一系列活动的参考和依据。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