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组织部、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武组发〔2005〕79号、武人发〔2005〕89号)和《关于印发〈武进区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发[2009]13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局机关单位负责人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内容和岗位设置
竞聘岗位为本单位机关中层正副职职位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负责人职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行竞聘上岗:
(一)岗位出现空缺或新设岗位;
(二)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数额,需要进行人员分流的;
(三)聘期届满,需要进行新一轮竞聘上岗的;
(四)其它需要竞聘上岗的。
二、相关要求
(一)竞聘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机关工作人员,竞聘中层正职职位的,在原中层正职或副职报名人员中进行竞聘;竞聘中层副职职位的,在原中层副职或工作表现较突出的报名人员中进行竞聘。下属事业单位中具有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竞聘事业单位正职职位的,在原事业单位正职或副职报名人员中进行竞聘;竞聘事业单位副职职位的,在原中层副职或在表现较突出的报名人员中进行竞聘。
(二)竞聘上岗条件
竞聘上岗人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具备所竞聘职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符合下列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部队工作时间);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原任中层或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年龄男不超过52周岁,女不超过49周岁;机关中层初次竞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转业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事业单位负责人初次竞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健康;
6、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计分办法
竞聘上岗评分采用百分制和加分制累计,形成差额竞争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未形成差额竞争的,拟聘对象得分应在60分以上。
(一)竞聘演讲(占综合成绩的40%)
采用百分制。其中,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各占25分,语言表达能力占15分,仪表气质和应变能力各占5分。
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竞聘者竞聘演讲得分(竞聘演讲得分×40%=折合后的演讲得分)。
(二)民主推荐(占综合成绩的60%)
民主推荐结果分为局领导分、群众分,各占50%。民主推荐结果得分=局领导分+群众分。
民主推荐结果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等次。其中,“胜任”票按1:1计票,“基本胜任”票按1:0.5计票,“不胜任”票不计票。
“胜任”票每票量化得分=30&Pide;参加民主推荐领导(或群众)数,“基本胜任”票每票量化得分=“胜任”票每票量化得分×0.5,“不胜任”票不得分。所有“胜任”票和“基本胜任”票量化得分之和即为竞聘者折合后的民主测评得分。
(三)平时工作的考核分数
1、近三年来年终考核达优秀有一次加2分,优良或嘉奖有一次加1分,但最高不超4分。
2、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业务不熟造成群众投诉并经查实负主要责任者扣4分,如当年受到纪委通报的扣8分。
(四)综合成绩=演讲得分(折合后)+民主推荐得分(折合后)+平时工作考核分数。
(五)所有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队伍竞聘上岗工作顺利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纪委实施监督,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和社会工作科。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