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锻炼民政干部队伍,提高民政为民的服务水平,现结合《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与联系困难群众活动的实施方案》(武民群组[201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博爱善行”为理念,通过建立和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总结基层经验,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密切机关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进机关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改进机关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增强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二、参加范围和联系对象
参加联系的范围为全局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对象原则上为民政服务对象,重点联系困难群众、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其他相关困难人员。
三、联系形式与方法
(一)各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岗位职责、专业特长等情况,组织党员采取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每名党员要建立一定数量的联系户。
(二)联系服务群众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一般每年主动与联系户联系不少于两次,局党委集中组织1-2次党员联系群众活动。
(三)联系帮扶活动可以结合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同时开展,一年结束后,可视情况调整联系对象。
四、联系内容
1.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每项权利,执行好党和政府惠及群众的各项政策,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及时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2.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定期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针对群众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每一名党员干部视自身能力每年给予联系对象一定的经济资助。
4.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联系群众活动在局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和社会工作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党员干部根据各自联系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联系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联系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各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激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热情,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本领。
(二)围绕中心,强化统筹。各党员干部要把增强群众观点与增进党群干群关系相结合,把增强群众利益与知民情办实事相结合,把增强群众工作与改进工作方法相结合。处理好联系服务群众与推进部门工作的关系,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既要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又要保证部门工作正常运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各党员干部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群众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在服务群众中树立为民、务实、廉洁的形象。各支部要切实加强考评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全力开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