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黄社区居民委员会、前进村民委员会:
申请收悉。
为切实维护前黄镇文雅苑小区各居民权益,我镇根据前黄社区、前进村委申请及依据《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同意前黄镇文雅苑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