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全镇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各领域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社会本质安全度,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要点,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15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树立“大安全”的理念,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落实体系,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压降事故总量。真正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又安全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目标
1、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好转的形势进一步巩固。
3、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4、开展安全生产的第三方技术服务。通过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生产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和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高效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
5、全力提升公共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下管线、消防领域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的力度。
6、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切实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推进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达标工作。
7、不断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完善企业与企业、与村、与部门和镇之间应急预案的衔接,实现有效联动。
8、开展全民安全文化宣传,组织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使企业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
9、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定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善隐患整治工作的责任制。
10、按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又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三、重点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和《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关安全方面的重要工作亲自问亲自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2、按照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和处理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新职工培训率达100%,落实各个层次的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度,切实提高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经常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做好事故隐患及重点危险源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落实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
4、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各项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结合我镇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继续依法整治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尤其要结合化工、冶金、铸造、电镀企业等专项整治要求,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三同时”的规定,努力减少隐患,防止出现新的隐患,不断加强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整改和督查力度。
5、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镇已接入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进行隐患排查的自查、自报、自改,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职业危害治理,全面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的检测、申报工作。
6、突出重点,落实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并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危险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店摊、建筑施工、冶金铸造、道路交通、公共娱乐及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事故易发重点,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及“打非治违”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重点及薄弱环节,按照“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做到主动牵头、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
⑴化工、冶金铸造企业专项检查和监管治理,由安监科牵头负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和区政府专项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督促通过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严格按标准化体系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摸清化工企业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相关情况,规范生产经营和运输及管理秩序,关停各类违法、违规化工企业,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危化品泄露、污染和伤害事故发生,根据常州市涉硫涉污作业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对涉硫涉污企业的监管。开展对涉氨企业的专项整治、对设备淘汰落后、安全条件差、手续不齐全的涉氨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开展铸造企业的专项整治,关停淘汰一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安全条件差、使用小冲天炉的铸造企业。
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建管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等,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责令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的企业停工并限期整改,并依法负责做好危旧房改造、地下管线、城镇燃气、天然气和两违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⑶拆迁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拆迁安置科牵头负责。
⑷桥梁、道路交通建设、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交管所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增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重点桥梁,易发生事故路段要完善交通设施,杜绝事故发生。同时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⑸烟花爆竹销售摊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安监科牵头负责,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的行为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情况。
⑹市(商)场及经营服务性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工商分局、服务业科牵头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⑺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网吧、学校、医院、商场、集贸市场等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由各派出所负责。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应急楼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和救灾能力。加大对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力度。
⑻全镇各类学校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文广教体科牵头负责,确保学校各种活动场所、娱乐设施、校车、校舍、食堂食品、校外环境等安全。
⑼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用电站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严禁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或非法侵占,违规违法使用电能。
⑽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由水利站负责,确保汛期圩堤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⑾农业各产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由农技农机站负责,确保农业机械的使用安全,对渔业生产和渔港水域交通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查并协助配合镇主管部门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7、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监控检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注重对燃气锅炉、行车、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控检测,严厉取缔查处“三无”(即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设备,坚决取缔土锅炉,监控气瓶检测和超期未检不合格劣质钢瓶及压力容器的继续使用。
8、以服务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争创安全生产示范村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9、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真正达到全员参与,全社会关心的目的。镇设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为:86510732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