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做好全区教育系统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总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列入武文明办〔2015〕2号《关于公布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初评名单的通知》的单位,对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达到标准的,均可参加总评。其中我区教育系统有21所学校被列入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初评名单,有69所学校被列入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初评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步骤 1、11月6日前,各参加总评申报的学校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对参加总评申报的学校对照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2、11月中、下旬,区文明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申报学校进行抽查考核,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12月,区文明办将全区总评申报情况汇总,并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总评名单,武进区文明单位报区文明委审批命名,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经区文明委审核,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命名。 三、考核要求 1、文明单位创建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区教育局将对照标准和评选要求,从严把关,认真考核,确保进入总评的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考核按照《关于印发武进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文明委〔2014〕2号)所列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进行,重点考核: (1)道德讲堂建设推进情况; (2)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情况; (4)武进好人申报完成情况; (5)志愿者队伍建设与活动开展情况; (6)扶贫帮困、结对共建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7)文明职工、文明窗口、文明岗位、文明班组、文明科室(车间)等各类细胞创建等开展情况; (8)党报党刊征订完成情况。 2、考核确保公正公开,所有申报学校要在学校内部醒目位置进行申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样式见附件3),公示时间为20天。凡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瞒报一票否决内容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暂缓申报: (1)有一票否决内容的应取消评选资格,不得申报; (2)道德讲堂建设未落实的,不得申报; (3)未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暂缓申报。 请各参加总评申报的学校,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文明单位总评学校信息表(见附件1)和文明单位总评申报表(见附件2),所有报送表格、材料统一用A4纸,均一式三份并审核盖章后,务必于11月6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9005室,同时务必将电子稿报送至 。 未尽事宜请联系局办,联系人:陆琪,联系电话:86310613。
附件1: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总评申报学校信息表 附件2: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总评申报表 附件3: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申报公示 附件4: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标兵初评名单(教育系统21个)及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初评名单(教育系统69个)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3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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