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校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本校“一岗双责”制度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各级领导责任制度、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票否决”制度,并以书面稿形式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8003室。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办〔2015〕10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