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学历教育机构: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武进区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常教终〔2015〕1号)精神,现就开展2014年度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包括分等定级评估和品牌培训项目评估。具体标准详见《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修订稿)》(附件1)和《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 二、申报对象 武进行政区域内,武进区和常州市教育局审批或备案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可以自愿申报、参加评估。 三、申报条件 1.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时间满2年(从取得临时办学许可证之日或备案批准之日起,到2014年12月31日止),可申报分等定级评估,限报A、B、C中的1个等级。 2.已获分等定级评估A级的非学历教育机构方可申报品牌项目评估,限报1个项目。 3.2014年度年检不合格或暂缓通过的机构,不得申报办学水平评估。 四、评估程序 1.非学历教育机构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向武进区教育局申报评估。申报材料包括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报告书(附件3)和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申报书(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发至)。 2.区教育局牵头成立评估小组,组织专家依据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将采用听取教育机构自评汇报、召开学员、教职员工座谈会、查阅教育机构台账资料、开展问卷调查、随堂听课、学员跟踪调查等方式。 教育机构若没有达到申报级别所需的最低分数,视为没有通过评估,不再根据实际得分认定为其他等级。 3.对达到B级、C级的教育机构,区教育局将公示、发文确认,并颁发证书。 新的A级机构、品牌培训项目申报材料送常州市教育局复核认定。复核后,市教育局将进行公示、发文确认A级机构名单和品牌培训项目,并颁发证书。 五、时间安排 1. 4月24日前,各机构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上报申报评估相关材料。 2.区教育局将牵头成立评估小组,组织专家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3. 6月30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局。 各非学历教育机构积极参评,认真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及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如有问题,可与武进区教育局职社科联系。联系人:贺令翔,联系电话:86307076。
附件1: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修订稿) 附件2: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3: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报告书 附件4: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申报书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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