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区安委办转发江苏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的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立即成立专项组织机构,结合学校实际,迅速开展校园内安全风险点排查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在锅炉房及蒸汽设施、电梯、货餐梯、厨房设备及燃气设施、开水房、电柜及配电房、危化品存放室等危险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各校落实情况请以书面稿形式于1月26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9,传真:86318566。
附件: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的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安办发〔2014〕31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1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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