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部门,直属公司,相关企业:
经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研究,现将《武进国家高新区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武进国家高新区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
及新三板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推动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扩大直接融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现就促进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一批”的工作思路,以优势企业、成长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新区企业的股份制改制,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加速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推动高新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增强园区发展动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高新区管委会在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制订落实扶持措施,加强对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2、企业自主,市场运作。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强化和提高企业开展资本运营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完善上市企业市场化运作体系。
3、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在面上推广的同时,重点做好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上市和挂牌培育,加强重点优质企业的辅导与扶持,争取部分优质企业率先改制上市或挂牌。
三、工作目标
1、企业股份制改造。到2017年,高新区完成40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其中2015年完成8家,2016年完成12家,2017年完成20家。
2、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到2017年,高新区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32家以上,其中IPO主板及境外上市企业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2家。
四、工作重点
1、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基本目标,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质量高、盈利水平好、竞争能力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加快进行股份制改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股改过程中所涉及的税务、土地、房产、工商及其它行政许可、历史沿革等问题。推动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2、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要求,制定培育计划,加快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培育。加强对园区企业的走访调研,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科技企业、高成长型企业进行优选培育,重点发掘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企业,把已和券商等中介机构签约并开展股份制改制等上市挂牌前期准备工作的企业,及时纳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
3、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积极开展增发和发债等资本运营,并购重组进行产业链整合,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提高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政策扶持
1、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对境内上市的企业实行分阶段资金奖励的政策。对境外上市的企业,在上市完成后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同时,在上市过程中,按照企业对地方贡献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2、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按照企业完成挂牌进度分阶段给予奖励,并按照在挂牌前后募集的资金数额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在挂牌过程中,按照企业对地方贡献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3、绿色通道服务政策。为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材料报送、手续办理等全方位的高效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等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开通绿色通道。
4、资源重点保障政策。对上市挂牌企业及后备企业在解决募投项目用地、申报各类项目等方面给予资源倾斜,优先保障企业的经营发展;对拟上市挂牌的优质企业,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可根据企业意愿,进行参股投资,支持企业的发展。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高新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招商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投资促进服务局、国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新区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高新区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的日常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积极做好推进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的培训、宣传、上下衔接服务等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中的问题。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机制,并明确专人对接高新区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工作,积极为企业上市挂牌服务。
3、增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优秀中介机构在园区拓展上市挂牌业务。大力培养和引进金融人才,形成一支熟悉金融证券相关业务、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上市挂牌工作队伍。
4、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企业股份制度改造和上市挂牌的优势,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进一步开展上市挂牌工作专题辅导和培训交流,提高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务操作水平,组织已上市或挂牌企业进行经验交流,通过典型示范,激励后备企业加快和资本市场对接。
5.落实扶持政策。要及时兑现企业涉及股改和上市挂牌的奖励政策,并优先保障上市挂牌企业或后备企业要素资源。经济发展局、科技局等部门优先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各类扶持项目。对于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重大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