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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加强 “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77/2015-00045
主题分类: 人事、人才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15-12-30 发布日期: 2015-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去年以来,全镇各村、企业认真贯彻镇党委《关于在全镇开展“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工作,为企业留住人、用好人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了正能量,为激发职工工作热情提供了精神动力,深得企业和职工的欢迎。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存在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等不足,为进一步加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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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加强 “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加强

“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企业单位:

去年以来,全镇各村、企业认真贯彻镇党委《关于在全镇开展“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工作,为企业留住人、用好人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了正能量,为激发职工工作热情提供了精神动力,深得企业和职工的欢迎。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存在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等不足,为进一步加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镇各村、企业单位中工作满1年(含)的在职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二、进一步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

全镇各村、企业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工作满1年的优秀在职职工,具体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工作积极,思想进步,业绩突出。

(二)具体标准:

1、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带头示范;

2、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踏实肯干,以厂为家;

3、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甘于奉献,乐于助人;

4、勇于创新,有过硬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成效突出。

三、进一步规范评选方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由村、企业工会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

(一)组织评选阶段(1月-2月)

各村、企业工会要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结合年终评先评优,及早部署、制订方案、明确措施,有序开展评选工作。“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要严格按照车间班组科室推荐、工会委员会议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公示一周的过程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镇总工会要按照要求指导好评选工作。

(二)审核上报阶段(3月20日前)

各村、企业评选出的“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要填写登记表,由各村、企业存档,并汇总成册上报镇总工会审核备案。

(三)补充评选阶段(5-6月)

考虑到“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一般在4、5月份,“模范职工之家”增加的名额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实际,因此,每年获得“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村、企业可进行一次补评。补评的数量由村、企业工会提出申请,经镇总工会审核确定。补选的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规定进行,补评的名单必须在当年6月20日前上报镇总工会。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的比例,原则上按本单位职工总人数的5%,凡本年度评上“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评选比例按照区、市、省、国家级分别提高到8%、10%、12%、15%。

(二)“爱岗敬业优秀职工”的评选活动,应与各村、企业自身开展的其它名称的“先进职工”评选工作相融合,各单位评选出来的“先进职工”,经镇总工会审核把关后,均可纳入上报区总的“爱岗敬业优秀职工”名册。

(三)村、企业评选出的“爱岗敬业优秀职工”,继续享受在区职工体检中心的免费体检服务。

五、评选要求

(一)明确责任。评选“爱岗敬业优秀职工”是镇党委长期坚持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村、企业工会要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数量、标准、要求,及时部署,周密组织,按照时序进度,抓好每个环节的评选工作。镇总工会要对村、企业评选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把关,杜绝滥竽充数,确保“爱岗敬业优秀职工”评选标准。

(二)营造氛围。村、企业工会组织要加大对爱岗敬业优秀职工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栏,大力宣传优秀职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在全镇营造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三)及时上报。各村、企业评选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上报“爱岗敬业优秀职工”的信息,经审核后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于3月20日前上报镇总工会。“爱岗敬业优秀职工”名单一经上报,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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