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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镇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77/2017-0008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
文件编号: 湟政发〔2015〕5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15-05-06 发布日期: 2015-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2015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经济温和增长和支持转型升级;保障重点支出和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镇级部门预算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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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镇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湟政发〔2015〕5号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5年镇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镇各预算单位: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2015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经济温和增长和支持转型升级;保障重点支出和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镇级部门预算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各单位要依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法开展征收工作,确保非税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到位。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征收标准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而需调整非税收入计划的,由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镇财政部门审核后由镇政府审批。

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本次下达的2015部门预算,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除政策性增支等特殊因素外,一般支出项目当年不再追加。各单位要增强预算的严肃性,从严控制增加编制和人员,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现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部门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和资金用途,严禁擅自发放各种名目的津贴、补贴。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勤廉办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各单位必须以本次下达的部门预算为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合理安排单位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拨付,必须按《武进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预算公开。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武政办发﹝2014﹞162号)以及《关于做好镇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武财农﹝2015﹞26号)等相关规定,以预算单位为公开主体,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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