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湟里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2015年湟里镇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书》及《2015年度湟里镇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考核细则》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湟里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清新秀美的生态湟里为动力,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为契机,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强化生态观念为前提,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为主线,提升生态环境内涵为目的,规范生态社会行为为抓手,在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同时,早日建成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生态文明新湟里。
二、总体目标
在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要求。
三、创建步骤
根据全区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我镇创建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阶段(3月-4月)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组织网络,制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2、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月)
根据《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实施方案》对照工作职责,有序推进。镇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地采用多种形式召开推进会和开展环境督查,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在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各类创建台账和影像资料,实行有序推进,确保逐项落实。
3、自查迎检阶段(11月-12月)
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及省、市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迎接验收组验收。
四、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创建办公室并成立六个工作小组。
1、宣传资料组
组 长:乔强
副组长:路正峰
成 员:王文莉、贺培云、李建新、李洁、蒋霞
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2)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专职承担环保职能,协助开展好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
(3)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
(4)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
(5)邻里和睦、勤俭节约,反对迷信,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众性事件。
(6)乡镇政务公开,管理民主。
(7)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95%。
(8)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地市平均值
(9)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达到100%
(10)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100%
2、环境保护组
组 长:王志坚
副组长:刘建平、孙俊杰
成 员:万东君、储丽娜、郑 莉
(1)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2)辖区内的资源开发符合生态文明要求。
(3)产业结构合理、主导产业明晰。
(4)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5)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妥当处置。
(6)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辖区内水、气、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近三年内无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投诉案件得到有效处理。
(7)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8)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达到100%。
3、生态环境组
副组长:郁国芳、郭志平
成 员:毛程亮、仲琴芳
(1)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成效显著。
(2)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
(3)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4)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食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0%
(5)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
(6)农用化肥施用强度<220千克、公顷
(7)农药施用强度<2.5克、公顷
(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
(9)农膜回收率≥90%
(10)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100%
(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质达标率100%
(12)生活污水处理率≥80%
(13)林草覆盖率≥20%
(14)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平方米/人
4、镇村建设组
组 长:沈可南
副组长:潘 安
成 员:蒋文亚、戴 赫
(1)镇容镇貌整洁有序
(2)喝干净水、走平坦路、用水、用电、用气、通信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住宅美观舒适、节能环保,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全覆盖。
(3)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60%。
5、环境卫生组
组 长:马建忠
副组长:应亚军
成 员:潘一波、杨雯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农户比例≥70%
6、综合督查组
组 长:王小炳
副组长:孙俊杰
成 员:郑 莉、储丽娜
(1)督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2)组织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3)定期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全镇的创建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绿色的消费方式,普及生态文明环保知识,真正使关注生态文明、保护生态文明、优化生态文明成为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形成工作合力
创建工作任务繁重、难度很大,需要全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创建工作组要会同责任部门,根据区、镇创建目标任务,对照本组工作实际,制订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同时收集好各种资料,建好台账。镇创建办要严格按区镇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与不定期地召开创建工作汇报会,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考核机制
镇将建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度,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不定期对全镇相关部门和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及至影响镇创建工作大局的,进行公开曝光,要求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后,镇将对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