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园区)各部门:
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补充,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关爱弱势群体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搭建的重要平台;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造福百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党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的实践活动。为了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武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认真组织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15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二、捐赠对象
机关行政、事业等单位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