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现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农村生态补偿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下载附件:武政办发[2015]72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考核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