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区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此次救助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要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建立健全灾民救助花名册,及时将救灾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尽快落实,务必于2月15日前将救灾资金发放到位,并于3月5日前将救助发放清单报民政科。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