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并为考试合格者办理执法证的年审注册和新增申领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
二、考试参加对象
需要年审注册或新增申领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考试方式
参加考试人员用本人账号登录武进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内网,选择“法制监督”平台后,点击“培训考试”-“我的考试”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每位参考人员可考2次。
四、考试内容
考试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考试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五、证件年审注册和新增申领
1.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后方能办理证件年审注册或新增申领手续,办理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部门应统一将需年审的执法证收齐(各镇、街道办、开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按条线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收齐)并统计需新增申领的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填写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花名册》(附件1)和《行政执法证件新增申领花名册》(附件2),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到区政府法制办办理(联系人:郑喆、王子潇;联系电话:86310025;地址:区行政中心1号楼741室)。
2.新增申领除提交书面花名册外,还需按照格式要求在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中录入申领人员信息,并上传蓝底照片。目前平台中未初审通过的新增申领人员,必须考试合格后方予办理新增申领手续。
六、几点要求
1.未有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由所在单位管理员增加账号,并联系“三合一”平台QQ群(86505629)内的技术人员张承开通考试权限。请各单位尽快为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通账号,确保其能及时参加考试。
2.凡考试不合格、持证人员已调离本单位或不再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所在单位应负责将行政执法证件收回,一并交区政府法制办予以注销。证件遗失的需登报公告,并将公告复印件提交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未经年审注册的行政执法证件一律无效。
附件:1.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花名册
2.行政执法证件新增申领花名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印发
附件1
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花名册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单 位
执法证件编号
考试情况
备 注
填写人: 联系电话: 填表单位(盖章)
注:本部门所有行政执法证件均须编入花名册,不参加年审的请在备注栏填明原因,如调离、遗失、考试不合格。
附件2
行政执法证件新增申领花名册
身份证
号码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执法种类
执法区域
职级
学历
职务
所属执法主体
所属单位名称
编制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单位(盖章)
注:本部门所有新增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必须通过考试,申领信息还需按照格式要求在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中录入,并上传蓝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