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2015年11-12月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5-0015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5〕14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5-11-11 发布日期: 2015-1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武进区2015年11-12月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相关阅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2015年11-12月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5〕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2015年11-12月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武进区2015年11-12月份

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四季度是完成全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决战决胜期,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大气目标任务书和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目标任务相关要求,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一、大气环境质量提升重点任务

1.紧咬年度目标

四季度空气质量同比2013年进一步改善,力争到12月底我区(包含经开区)PM2.5浓度同比2013年下降幅度不低于1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5%以上。四季度全区PM2.5浓度目标详见附件1。加快组织实施年度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有效降低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2.紧盯重点任务

一是要加快燃煤锅炉整治,累计淘汰燃煤锅炉443台。二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中天钢铁原料堆场应完成全密闭改造,东方特钢完成全部限期治理工程。三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年内确保完成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400辆黄标车,并加快推进其他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四是严格扬尘污染控制,完成所有42家堆场扬尘整治任务及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主城区无证无照堆场整治工作。

3.紧抓预警管控

重点开展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是抓主动。环保部门作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牵头部门,要科学分析天气变化情况,及早预警可能会出现的极端天气,做好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空气监测预报结果,报请区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重点督促工业企业落实预警措施。二是抓联动。经信部门督促各镇(开发区)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督促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住建及征收部门落实各类建设工地、拆迁工地、预拌混凝土堆场等扬尘防控措施;交通部门落实交通工程工地、港口码头堆场扬尘防控措施;城管部门落实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处置扬尘防控措施,加强道路清扫及冲洗次数,落实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垃圾等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区环保、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必须抽调专门人员联合督查各镇(开发区、街道)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情况。三是抓重点。重点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认真制定禁烧巡查方案,开展联合巡查,并对重点区域加密巡查,坚持每日通报制度,切实做到及时处置、及时报告。要重点严查严控“第一把火”,严肃处理被部、省通报的火点,对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因秸秆抛河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以及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不达标的地区,问责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

二、水环境质量提升重点任务

1.加力重点工程项目推进

一是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二是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年内完成24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新增污水管网60公里以上,完成12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整治,完成2个农业节水工程。年底前,夹山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夹山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四是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年底前,完成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

2.加速重点断面达标整治

重点围绕重点断面及水功能区及时排查污染原因,制定水环境整治方案,加快落实整改;加强重点断面周边各类废水排放源的监督管理,对非法排放口、非法无证畜禽养殖、劣五类支浜、停靠船舶污染、漂浮垃圾水草等开展集中整治。11月20日前完成重点断面及水功能区调查方案编制,年内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工作,确保重点断面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

3.加快重点问题整改督办

针对通报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滞后、支浜水质劣于五类等问题,相关镇(开发区、街道)和水利部门进一步细化任务,倒排进度,责任到人,每月20日前将整改进度报区太湖办,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通报问题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监管执法。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环保、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巡查力度。环保部门继续强化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的专项检查,以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污、恶意排污、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精准打击。重点检查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使用燃煤锅炉单位、钢铁水泥行业、建筑施工工地、码头堆场、以及化工企业、加油站等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住建、交通、城管、征收办等部门继续加大对物料堆场及房屋建设、市政工程、房屋拆除等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对扬尘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严厉查处。城管部门要加强巡查,严格查处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

2.落实责任追究。对未完成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中质量目标及重点工程任务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级机关工作部门,根据工作具体内容及影响情况,对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根据各自工作完成情况,对内部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3.加大曝光力度。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突出问题并影响全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的镇(开发区、街道)及部门,要在区主要媒体上坚决予以曝光。

4.严格报告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报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生态办)备案;从11月16日开始,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每周五前向区生态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印发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