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区级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起高度重视。做好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可以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全面梳理部门职责,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部门内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优化部门职责配置,完善争议协调机制,减少行政职责运行“体外循环”。
二、梳理主要职责。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对照公布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认真梳理部门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对2010年机构改革以来,因形势任务变化和改革发展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调整的,要提出具体意见,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增加和调整的职责要逐项列出,按程序确定。
三、理清职责边界。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要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厘清责任边界,落实监管责任,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
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各单位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单位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取消、承接、转移、保留的权力事项,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抽查、危险隐患排查、责任追溯、专项整治、信用管理、联合惩戒、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制度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六、公开透明运行。要以全方位、全过程公开为举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透明,杜绝寻租漏洞。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完善“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提高政府履职效率,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
七、扎实有序推进。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梳理本单位职责,填写相关材料,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部门责任清理工作人员信息报送区审改办(区编办)。区级部门要在2015年7月31日前,各镇、街道要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报区审改办(区编办)审核。由区审改办(区编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确保区级部门在2015年9月前,各镇、街道在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审改办联系电话:86310304,传真号码:86310812)。
附件:1.部门责任清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2.部门职责表
3.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表
4.公共服务事项表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印发
附件1
部门责任清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部门:(盖章)
类 别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QQ或邮箱
分管领导
联 络 员
附件2
部门职责表
填报单位: 领导签字: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2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附件3
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表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附件4
公共服务事项表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3
4
5
6
7
8
9
附件5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表
事项名称
监管对象
监管内容
监管方式
监管程序
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