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城乡市容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
武进区城乡市容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推进我区城乡一体战役,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改善市容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全区城乡市容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坚持两加战略,深化四大战役”发展主题,以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及931整治行动,以提升城乡市容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城市商业综合体、社区、集镇区及主要道路沿线等为重点,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并重,深入开展城乡市容环境提升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武进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通过3年的努力,重点整治一批市容环境脏乱差薄弱点,培植一批城市商业综合体、社区、集镇区及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管理示范点,健全一套城乡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城乡市容环境整治有序、生态宜居、群众满意的“大美武进”新形象。
——创建一批“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组织开展省、市、区级城市管理示范示范路、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至2017年,城市建成区内新创2条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和3条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新创2个省级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和3个市级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各镇(开发区、街道)有2条道路达到市级或区级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有2个社区达到市级或区级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树立一批市容环境示范集镇区。组织开展乡镇集镇区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通过完善集镇规划、改善基础设施、规范市容秩序、落实精细管理,促进集镇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提标提质。至2017年,各镇(开发区、街道)完成辖区内所有集镇区市容环境提升工作。
——打造一批城镇市容环境示范综合体。采取以点带面的办法,2015年,首先完成城区3至5个商业综合体外立面户外广告改造提升试点工作;至2017年,全面完成城区19个商业综合体外立面户外广告改造提升工作。至2017年,力争在城区和乡镇打造6个市容环境示范综合体。
——培植一批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深化镇村环境长效管理成果,选择具备一定条件和规模的行政村、自然村、市场等进行培植,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至2017年,在全区形成一批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村庄和市场。
三、行动内容
(一)示范路创建行动
行动主体:城区或各镇(开发区、街道)辖区内的相关主要道路。
行动内容:按照“基础设施完好、市容秩序规范、建筑立面整洁、景观协调统一、长效管理落实、道路特色鲜明、周边居民认可”的要求,加大整治投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规范周边市容秩序,加强建筑立面管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卫精细化作业,打造特色道路景观。
(二)示范社区创建行动
行动主体:城市建成区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相关社区。
行动内容:按照“环境卫生整洁、设施配套齐全、市容面貌优美、社区秩序规范、长效管理落实、百姓满意认可”的标准,进一步提升社区环境卫生,完善社区配套设施,营造整洁市容面貌,规范社区管理秩序,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市容环境集镇区示范行动
行动主体:各镇(开发区、街道)辖区内的集镇区(包括被撤并的原集镇区)。
行动内容:开展集镇区市容环境整治,完善集镇配套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洁,广告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有序,长效管理落实,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质量。
(四)市容环境商业综合体示范行动
行动主体:城区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相关大型商业综合体。
行动内容:加强商业综合体市容环境管理,做到“基础设施完好、市容管理有序、环境卫生整洁、周边景观协调、长效管理落实”,真正体现城镇商业综合体的繁华、美观与实力。
(五)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行动
行动主体:各镇(开发区、街道)的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及市场等。
行动内容: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环卫作业及垃圾收运体系健全,运营规范有效;集中整治环境脏乱差薄弱环节,区域环境干净整洁;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村容市容优美,区域特色鲜明。
四、实施步骤
全区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完善方案。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对照区三年行动目标和内容,收集社情民意,组织工作调研,研究整治方案,制定本单位3年行动目标以及2015年年度行动计划和相关措施,并于2015年6月底前报区城管局。
第二阶段:全面启动,督查推进。明确行动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全面启动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区政府每年就年度整治工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任务书,全过程参与提升行动的工作指导、督查。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验收表彰。区政府于每年12月底前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作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在全区通报。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市容环境提升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项目,予以通报表彰。
五、措施要求
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必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市容环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舆论宣传、标准制订、组织协调、申请受理、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是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实施主体,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区统一部署,确定目标,精心组织,层层落实,确保提升行动强势推进。
(二)严格标准,强化督查。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是促进全区环境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全区环境长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整治—提升—管理”的要求,严格工作标准,强化督查指导,扎实推进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城乡市容环境提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按照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的办法,加强动态跟踪,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三)落实措施,确保成效。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创新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将城乡市容环境提升项目作为提升镇村环境长效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工程化管理,项目化运作”,确保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机制,表彰先进。区建立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专项奖励机制。一是通过省、市级验收的城市管理示范道路、社区,按省、市相关政策予以表彰;二是将城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分别列入区政府对镇(开发区、街道)板块和区级机关的综合考评,按区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三是通过省、市、区级城市管理示范路或社区验收的,每个项目年度长效管理考评总分分别加2分、1.5分、1分;通过乡镇市容环境示范集镇区、市容环境示范商业综合体或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验收的,每个项目年度长效管理考评总分加1分。
附件:1.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
2.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3.武进区市容环境示范集镇区标准
4.武进区商业综合体市容环境示范区标准
5.武进区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标准
附件1
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
一、基础条件
1.长度在500米以上且完成建设改造并交付使用的城镇主次干道(城市快速路除外)。
2.编制街景(含户外广告)规划和设计方案,并已付诸实施。
3.设区市的道路沿路强弱电等各类杆线完成入地改造。
4.已获设区市命名的城市管理或市容管理示范路。
二、基础设施维护
1.道路设施。道路按标准建设,路面平整、无破损。人行道砌块无松动、残缺,缘石、踏步稳定牢固;盲道建设科学,实用、安全、连续,体现人性化,并保持完好、通畅;树池装饰美观、无凸起、残缺。道路按规范进行养护,无反复开挖现象。
2.管线杆线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与道路出新改造同步完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等管线杆线设施。各类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松动、断裂、缺失、堵塞现象。临街杆线无废弃、倾斜现象,供电、通讯、配电等箱体装饰美化。对车辆和行人安全造成影响的,养护和看护措施及时。
3.交通管理设施。分隔带护栏、隔离桩、交通信号灯和指示牌等交通管理设施和公交站台、的士车辆停靠设施与道路景观协调,保持整洁、无破损、无锈蚀、无松动或倾斜等现象,功能完好。
4.环卫设施。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公厕等临街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满足需要,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且与周围环境协调;设施干净整洁、无破损、安装牢固,移动式垃圾筒排放位置合理,不影响交通通行。
5.标牌设施。道路起点、终点以及与主要道路的交叉口,规范设置路铭牌,街牌、巷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牌设置符合标准。
6.停车设施。按照标准,科学制定设置方案,配建公共停车场,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三幅路或四幅路以上,鼓励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台。
7.照明设施。各种功能照明设施无破损,保持功能良好,实施集中控制,开闭正常,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不低于98%,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
三、市容秩序管理
1.占道经营。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废旧物品收购、机动车维修和铝合金、石材、木器加工等经营有效控制,逐步疏导;修理点、书报亭、早餐点等便民服务疏导点布局合理、设置统一、管理规范,无超范围经营。
2.户外广告。按标准和要求,编制落实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规划,设置管理规范,与街景容貌相协调;店招标牌无破损,有特色,美观靓丽,无安全隐患。
3.车辆停放。机动车辆有专人管理,停放整齐,无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非机动车分类划定停放区域,管理有序,保持人行道通行顺畅。
4.工地管理。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无扬尘污染;硬化出入口道路出入口配备使用车辆高压冲洗设施,渣土运输处置规范。
四、建筑立面管理
1.建筑外墙。沿街及支路(巷)接口处建(构)筑物外墙、玻璃幕墙等保持整洁,无脱落破损,无积尘和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采取同色覆盖方式清理乱涂写。
2.门窗护栏。无擅自破墙开门(窗)现象,门面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门窗及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卷帘门色彩统一,保持完好无锈蚀;玻璃橱窗无破损,内外及立柱整洁,无悬挂、书写、张贴。
3.附着物件。临街空调外机设置规范、整齐美观,牢固安全,无破损残缺,保持清洁;外排抽油烟机设置规范,无安全隐患;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作美化处理;遮阳(雨)蓬式样统一、安装规范,保持整洁无破损。
4.建筑屋顶。屋顶无破损残旧、无垃圾杂物、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
五、道路景观建设维护
1.建筑景观。道路两侧建筑风格、尺度、色彩总体协调,整洁美观,体现路段特色和城市品位。
2.绿化景观。行道树、隔离带、环岛、林荫等绿化的构成,形成体系,体现特色,绿化保持生物多样性,做到与环境协调统一,并定期开展补绿、修绿工作,无缺株少株、毁坏绿地等情况。
3.人文景观。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及地域特征,彰显人文特色,充分借助围墙、雕塑、街景小品等载体形成地方文化特色,实现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的有效融合。
4.亮化景观。道路两侧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标志性建(构)筑物等按街景风貌特色设置相应景观照明,优先选择节能灯具,形成别具特色的街景夜色。
5.水体景观。充分运用沿线河道、湖塘,形成生态和谐、布局精致的滨水空间,并做到水面、岸坡无暴露垃圾、无杂物杂草,水质良好,无黑臭异味。
六、长效管理
1.环卫管理。道路、绿岛等公共区域长净久洁;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建立巡回保洁制度;开展垃圾分类,沿街店家垃圾分类知晓率90%以上;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100%。
2.执法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实施网格化巡查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定期开展自查与复查工作,整改措施扎实有效。
3.监督考核。面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听取沿街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意见。
七、加分项目
1.特色明显。充分融合城市雕塑、街景小品、绿化园林等景观要素,注重挖掘人文禀赋、展示民俗风情,形成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特色鲜明的整体景观效果。
2.变化显著。针对道路市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整体改造出新,具有明显改观。档案资料齐全,整治前后“相同角度、相同视角”对比照片完整、效果明显。
3.百姓满意。通过城市管理示范路建设和管理,有效提高沿线店家、周边居民满意度,得到市民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
附件2
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一、环境卫生
1.作业体系。清扫保洁队伍人数满足日常保洁需要,责任范围明确、制度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体系完善、网络全覆盖。
2.清扫保洁。主次干道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道路、街巷、公共场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和积存垃圾。
3.垃圾收运。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无满溢,转运站管理规范,收运车辆等装备干净整洁,按指定地点停放;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环卫设施。公厕(三类以上)、垃圾房(箱)、分类果壳箱(筒)配备符合标准,整洁干净、功能完好。
二、设施配套
1.道路设施。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广场铺装平实,无松动、残缺;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盲道保持畅通连续;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
2.排水设施。雨污分流规划建设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完成建设;各种窨井盖完好无损,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无大面积淹涝现象。
3.照明设施。主要道路、街巷照明设施功能完备;实现集中控制,开闭正常;居民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4.服务设施。农贸市场、公交站点、停车设施、康乐设施、电话书报亭、报刊宣传栏等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维护保养及时,保持整洁完好。
5.标识标牌。路铭牌、指示牌、门牌等标识设置规范齐全,字迹清晰完整;住宅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平面示意图,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三、市容面貌
1.户外广告。沿街(巷)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符合户外广告规划和标准,设置规范、设计精美、形成特色,无破损残缺、无安全隐患。
2.建筑立面。建筑立面干净整洁、无污损;沿街建筑物门窗防护栏设置、空调外机设置安全美观,卷帘门保持完好无锈蚀;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
3.小区环境。环境整洁、设施完好,路平、地绿、灯亮、水畅,达到保洁、保绿、保序标准;物业服务或政府托管体系完善,楼栋长管理等制度落实到位,无失管小区。
4.绿化环境。道路、小游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绿化管理养护到位;辖区绿化布局合理,生态绿廊初步形成,绿化节点景观得到彰显。
四、秩序规范
1.占道经营。达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便民早餐点等经营疏导点设施合理,经营区域、时间、内容明确,保洁到位,管理规范。
2.停车管理。车辆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沿街车辆停放有序,无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小区内非机动按规定位置停放。
3.违建管控。建立防违控违巡查机制,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无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保持违建零增长。
4.工地管理。规范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刚性封闭围挡;硬化出入口道路,出入口设置使用车辆高压冲洗设施;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符合规范化要求。
五、长效管理
1.长效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方案制定科学,岗位责任制有效落实,管理网络全面覆盖;养护管理和巡查执法规范、常态,长效管理措施及考核落到实处。
2.自我服务体系。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城市管理等社区事务积极主动、活动正常;辖区内店家、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电子信息档案或数据库建立健全,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95%以上。
3.城管服务网络。城管执法联络员配备到岗,服务制度制定落实,社区城管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管理与执法矛盾合理化解;居民诉求途径畅通,解决回复及时。
六、加分项目
1.变化明显。通过解决市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环境发生明显改观。通过“相同角度、相同视角”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充分体现整治前后的明显变化。
2.百姓满意。通过社区基础设施配套、环境综合整治和强化日常维护管理,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得到居民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
3.创新推广。通过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3
武进区市容环境示范集镇区标准
1.集镇区包括建制镇、被撤并镇所辖范围。
2.建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度,统筹协调处理集镇区市容环境提升工作,对集镇区市容环境做到月检查,季考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落实。
3.镇政府将集镇区市容环境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城管、建设、环卫(爱卫)、水利、市管、交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示范标准
1.河面干净、无水花生、无大面积水生植物、垃圾、漂浮物。主干道沿线村塘无水花生,岸坡无垃圾、漂浮物。
2.岸坡无乱搭建、乱堆放,无生活、建筑垃圾,无简陋厕所、露天粪坑。
3.路面硬化、平整,无凹陷坑洼积水,人行道板无破损,不得擅自增设道板坡道,隔离护栏整洁无污迹灰尘。
4.无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乱吊挂、占道经营。
5.沿街店面等单位设置的遮阳蓬帐,统一、整洁、美观,宽度不超过2米。
6.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有《集镇区整体设计规划》,且符合江苏省住建厅《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要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规范,手续齐全,安全美观,无破损残缺,且配置亮化设施。镇域内无违章新增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单面面积10平方米以上或任一边边长4米以上的各类广告设施、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
7.商铺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箱框。瓜果蔬菜旺季临时增设的销售点(流动售货车、早餐点)随时清除所产生的垃圾,保持场地清洁。
8.主要街道两侧不准设置垃圾箱,实行垃圾收集袋装化管理。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一个封闭式果壳箱,定期清理箱内垃圾,箱体整洁、不破损、无外溢和明显污迹。
9.垃圾箱密闭、箱体整洁,无焚烧、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四周硬化,垃圾入箱、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溢,基本无蝇,无臭味。
10.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内外环境整洁, 运行正常,定期消杀。
11.垃圾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汽车车身整洁,车牌、标志清晰,不超重运输,集水装置完好,逐步淘汰运行的黄标车辆,严格按照焚烧厂(场)要求进行操作。
12.公厕为水冲式厕所,设施完善,专人管理,清洁卫生,无臭味、无蝇蛆、无尿垢,无乱张贴、乱涂写。化粪池有盖、密闭,粪便不满溢。无简陋厕所、露天粪坑。
13.镇区配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标准停车场;车辆划线停放、排列整齐,落实专人管理。
14.市场周边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停车、流动摊贩,卫生死角,周边店面无店外出摊、占道经营;市场内无车辆进入、占道经营、乱设摊、乱堆放、乱吊挂,环境整洁;自产自销、季节性临时摊点划定区域,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15.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死株、残株,无毁绿、养家禽家畜、堆放杂物等现象。镇区不准饲养家禽,镇郊结合部规范圈养家禽。
16.无残墙断壁。镇郊结合部拾荒户、废品收集点物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并进行围护。
17.建筑工地(房屋装修)设置围挡,无占道堆放,工完场清。建筑工地、拆迁区域内无暴露生活垃圾。运输车不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不得抛、洒、滴、漏。民工居住区环境整洁。
18.汽修、摩修、洗车点(店)等做到室内经营,门前无杂物堆放,环境整洁。
19.镇区公交站点、隔离栏、路标、路灯、配电箱、公示栏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无乱涂写、乱张贴。
20.镇区电力、网络等线路排放整齐规范,无乱拉、乱接等现象,原则上无跨街道(道路)的电力或网络线路。
附件4
武进区商业综合体市容环境示范区标准
1.具备商业零售、商务办公、酒店餐饮、公寓住宅、综合娱乐等功能的建筑群。
2.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1年以上。
3.市容环境长效管理责任落实,建立每天巡查、每周检查的管理制度。
(一)建筑物外立面
1.临街或广场周边商业用房装饰、装修应符合建筑原设计风格、色调、结构,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设置遮阳(雨)篷。临街门窗应采用玻璃等透明材料,设置防护装置的,应采用网格状透空式,形式和色调应协调统一。
2.建筑外立面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并定期清洗、出新,破残部分应当及时拆除或整修,局部出现污染的应及时清洗或粉刷。
3.临街或广场周边商业用房透明玻璃幕墙(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无擅自悬挂、书写、张贴各种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不得在橱窗内设置、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
4.商住合一的建筑物阳台应统一封闭,不得超出阳台晾晒、悬挂衣物。建筑外墙的空调室外机等设施应统一确定位置进行安装,不得破坏建筑外立面。
(二)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
1.商业综合体外立面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应符合规划,严格按照《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置,位置、材质、规格、色调应当统一规范,并配置亮化设施,布局合理、美观靓丽、品质较高,与建筑物风貌协调,不得遮挡建筑物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通风以及影响消防安全。
2.店招标牌设施:应符合规划设计,不得一店多招、多层多招,用字规范,书写准确,无缺字、漏字,版面清晰,外形整洁美观,与相邻店招保持齐平,不得含有经营服务内容。
3.户外广告设施:楼高在10m至25m间方可设置楼顶广告,其最大高度不得大于6m;墙面广告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同一立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总面积不宜大于该立面面积的30%。
4.字幕式电子屏:建筑物二层及以上墙体和玻璃橱窗内外不得设置电子屏,同一单位总长度在10m以上或三开间及以上可在店招下方、门楣上方沿内侧设置一块,大型电子屏不得形成眩光、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
5.经批准的短期设置的气球、气模等临时广告,应当按批准的位置、规模、期限设置,设置期间应定期维护检查,保持布面平整舒展、印刷清晰、文字完好和内容完整,避免造成视觉污染;残缺、损坏或遭受污染的,应及时进行更换,期满立即拆除。
(三)市容环境
1.临街及广场周边商户无占道经营、堆放货物现象;无占道广告牌、指示牌等。广场及周边道路无流动经营、乱设摊点、擅自散发各类广告和宣传品等情况。无未经批准擅自举行的各类宣传促销活动;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应按批准的位置、规模、期限设置,期满立即拆除。
2.城市综合体管理方及商户均严格执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达100%。广场及周边道路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路面干净整洁,积水、积雪清扫及时,无明显污迹、积尘,无烟头、纸屑、瓜皮果壳、包装品等废弃物。
3.广场及周边道路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设置点及周边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或污水。垃圾应及时清运,无过夜、积压、外溢现象。
4.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按划定区域定点停放,保持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四)公共设施
1.广场及周边道路应保持道路、道板平整,无坑凹、碎裂、隆起、塌陷、积水等现象,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现象。路牙完好,人行道无路障,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齐全。道路隔离栏、人行道板无残破污损。
2.广场及周边道路上的各类管线井(箱)盖板等设施,应当保持齐全、完好,并与路面保持水平状态。
3.广场及周边道路无架空管线设施。对已建架空管线的应逐步改造或采取隐蔽措施,确需新架设管线的,要采取隐蔽措施,不得影响周围景观。
4.广场及周边道路的供电配电箱、交通信号控制箱、安全护栏、隔离栏(墩)、垃圾收集容器、灯杆等专用设施应标志明显,定期维护,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擅自设置广告或改变其使用性质,无刻画、涂写、张贴现象。对陈旧、破损的,应当及时粉刷、维修或更换,无废弃的各类杆、管、箱等。
5.综合体区域内电力、网络等线路排放整齐规范,无乱拉、乱接等现象,原则上无跨街道(道路)的电力或网络线路。
6.公共停车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并有专人进行划线管理。
附件5
武进区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标准
1.行政村或具有特色环境的自然村。
2.建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度,统筹协调处理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培育工作,对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培育工作做到月检查,季考评。
3.镇政府将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示范点培育工作纳入对各村及城管、环卫、爱卫、水利、市管、交管、公安、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1.村中干道硬化,平整无坑洼,遮阳规范,无乱搭建、乱堆放。无马路市场。蔬菜、瓜果看护棚必须离主干道30米,周边环境整洁。
2.村辖区内无成堆、成片散在垃圾。无焚烧现象。
3.拾荒户、废品收集点物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并进行围护。
4.家禽圈养,鸡鸭棚选址选材合理、美观整洁。
5.垃圾箱设置布局合理,门窗密闭,箱体整洁,无焚烧、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周边硬化,无垃圾、乱堆放及污水,垃圾清运及时,苍蝇密度低。
6.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台账资料规范。无露天粪坑、简陋厕所、大三格化粪池。外来人口多的自然村应建造标准水冲式公厕,公厕管理规范,环境整洁。三格式化粪池密闭规范,使用正确,管理到位。猪粪池加盖,设有子母盖。如收储猪粪必须集中围护堆放,不渗不漏,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7.河塘水面干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坡无乱堆杂物,无各类垃圾。
8.宣传栏、公示栏、店面招牌、指示牌、公告牌、广告牌设置规范统一有序并完好无损。
9.村、居民区内及家前屋后无乱堆放、乱搭建、乱吊挂、成片(成段)乱涂写、乱张贴、破败的残墙断壁。
10.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死株、残株,无毁绿、养鸡(鸭)、堆放杂物。
11.村委办公区域无暴露垃圾、乱堆放、卫生死角;厕所为水冲式,卫生保洁落实到位;室内整洁,无积尘、蛛网,地面洁净无痰迹。
12.各村有专职保洁员,村域内道路、绿化、河塘、广场的管理及垃圾清运等有专人负责;制订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检查、奖励等机制,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