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
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以下简称简易托幼机构)内的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简易托幼机构的办园质量,根据《武进区民办简易托幼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发〔2014〕140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统筹、各镇(开发区、街道)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管理模式,对简易托幼机构实施长效监管,确保管理安全;切实巩固无证托幼园(点)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属地范围内不再新增无证托幼园(点);健全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与简易托幼机构结对帮扶网络,促进均衡发展。
二、具体要求
(一)规范监管制度,强化安全保障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建立健全本区域简易托幼机构长效管理组织,监管小组由镇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镇文广教体科(教育科)负责人与综治办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中心园(集体园)园长任组员。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实时监管,确保不再新增无证托幼点。对已经审批的简易托幼机构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督查工作,通过有效监管,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督查资料作为该简易托幼机构年度复审时的重要佐证材料和得分依据。
各镇中心园(集体园)与所在地的简易托幼机构组成稳定的结对帮教小组,每月开展一次保教督导,促进保教常规建设,提升办园质量。督导资料和督导等级作为该简易托幼机构年度复审佐证材料和得分依据。
各简易托幼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车辆安全、卫生防疫等各项制度。简易托幼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要积极参加区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各简易托幼机构对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切实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按规定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严格门禁管理;要定期对园舍、教学与游戏活动的设施设备、用电、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与维护,定期开展疏散逃生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
(二)规范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各简易托幼机构的办园条件,必须符合《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的要求;每年应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园舍的维护、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以及教师待遇的提高。
(三)规范招生行为,完善信息管理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妥善解决好本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3-6周岁儿童的入园矛盾;要规范属地范围内简易托幼机构的招生行为,各简易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须经办园属地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审查备案后对外公布;要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合理设置班容量,建立幼儿名册,所有幼儿信息与教职工信息须统一纳入区、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按时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财务管理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加强对简易托幼机构的财务监管。简易托幼机构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财会人员,规范设置会计账册,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要严格按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收费并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所有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所有票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签收(保管)人等相关负责人签字。简易托幼机构幼儿膳食经费必须单独建账(不可与保教费混合管理和记账),每月底(或月初)须向家长公开伙食收支成本,幼儿的膳食制作和用膳必须严格与保教工作人员分开。
(五)规范教师聘用,重视队伍建设
简易托幼机构的举办者要规范聘用教职工,与被聘教职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并建立工作人员名册;要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月工资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各简易托幼机构要根据要求配齐专任教师,专任教师要具备教师资格,学历达到规定要求;要关心教职工专业发展,组织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规范保教行为,提高保教质量
各简易托幼机构要进一步端正办园思想,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严格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要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其它有关卫生保健制度,规范做好幼儿入园体检(幼儿入园、教职工入职必须到区卫计局指定的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工作;要积极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主动申请并接受卫生保健评估;要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健康检查、卫生安全检查和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度,为儿童身心健康提供保障。
三、考核奖惩
(一)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工作的考核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把各镇(开发区、街道)清理整顿无证托幼园(点)长效管理的成效以及属地范围内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的规范管理绩效等纳入镇级政府的年度工作、文明乡镇等考核指标。
武进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各简易托幼机构年度复审结果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清理整顿无证托幼园(点)长效管理成效。
(二)加强对各镇中心园(集体园)的考核
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制度。将各地中心园(集体园)对简易托幼机构开展帮扶工作的成效列入区教育局对各园教育管理综合评估以及幼儿园目标管理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保教督导的过程性资料作为简易托幼机构年度复审的佐证资料和得分依据。每年度根据帮扶结对简易托幼机构规范办园的情况,以帮教小组为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对简易托幼机构的考核
严格执行年度复审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所有简易托幼机构进行年度复审。武进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的简易托幼机构进行抽样督查(每年1次,每年抽样比例为30-50%),年度复审资料(《武进区简易托幼机构长效管理工作手册》)由镇相关科室整理、汇总后,统一交武进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归口管理,年度复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对复审不合格的简易托幼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依然不合格的,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责令其停办,并发布告示;逾期不参加年度复审的作无证托幼园(点)处理;对办园成绩显著的简易托幼机构予以表彰。
各简易托幼机构办学水平考核的内容主要为:安全保障、经费投入、队伍建设、保育教育等六个方面。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达“优秀”等级的简易托幼机构给予表彰,对考核等第达不到“良好”的机构,由武进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如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标准的,取消其办园资格,并作为无证托幼园(点)坚决予以取缔。
附件:1.武进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考核表
2.武进区无证托幼园(点)整治与简易托幼机构长效管理职责
3.武进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日常督查表
4.武进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保教常规“月考核表”和“月督查表”
附件1
武进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考核表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规范日常监管 强化安全保障
20
取得简易托幼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3分);卫生保健制度齐全,食品卫生安全到位(3分);接受并通过卫生保健评估(3分);无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发生(3分);学校“三防”工作到位,门禁管理规范;参加过区安监局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3分);园舍、设施设备、用电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齐全到位,定期开展疏散逃生应急救援演练(3分);幼儿接送车辆管理规范、无事故(2分)。
规范经费投入
改善办园条件
10
办学条件达到“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5分);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园舍维护维修、设备更新,合理添置教学具、图书(5分)。
规范招生行为
合理利用资源
招生简章需经办园所在地政府审查备案(5分);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合理设置班容量(5分,每多1人扣0.5分);根据区教育局统一要求规范师生信息管理(4分);按时优质地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3分);在小学积分入学管理中无不良信用记录(3分)。
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财务管理
按区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费(5分);无家长投诉(3分,查实1起扣1分);规范财务管理准确、及时编制会计报告(3分);收费出具规定的统一票据(2分);幼儿膳食经费单独建账,并每月向家长公开成本核算(4分);幼儿的膳食制作和用膳严格与工作人员分开(3分)。
规范聘用教师
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教学需求配齐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具有资格证书、学历达标(5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与被聘教职员工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3分);按规定参加各类培训(2分)。
规范保教管理
提高保教质量
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规定开展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3分);园务管理规范,教研培训正常开展(2分);每月保教督导情况达优秀级(15分,每下一个等级扣5分)。
注:1.学期常规性督查与年度复审的责任主体为各镇(开发区、街道);全区性的抽样检查每年度组织一次,由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抽样比例为30-50%。
2.教职工中有犯罪行为的,不得被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学校。
3.学校有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被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学校。
附件2
武进区无证托幼园(点)整治与简易托幼机构
长效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学前教育机构办园秩序,理顺管理关系,进一步健全“区政府领导、乡镇为主体、各部门联动”的管理体制,规范整顿清理无证托幼园(点),加强简易托幼机构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现将武进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管理职责明确如下:
一、区政府主导
切实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区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投入保障、评估督导、日常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二、乡镇为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总责,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卫计、消防等部门,依法规范整顿和清理辖区内无证园所。
依据《常州市武进区民办简易托幼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本地区简易托幼机构长效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实时监管,确保属地范围内没有新增的无证托幼园(点);加强辖区内简易托幼机构的综治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委托镇中心幼儿园或临近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结对帮扶,承担本地区简易托幼机构的保教业务工作辅导任务;负责做好辖区内简易托幼机构的日常督查与年度复审工作。
三、各部门联动
1.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重要规章制度;组织各镇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对简易托幼机构进行保教业务指导;牵头组织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对简易托幼机构进行抽样性年度复审(抽样比例为30%-50%/年);负责归口管理各镇(开发区、街道)简易托幼机构年度复审材料。
2.区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审核、指导及相关工作。
3.区综治办:负责加强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环境整治和安全保卫工作;对简易托幼机构宣传有关法律;负责协调做好维稳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4.区信访局:联合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无证托幼园(点)专项整治与简易托幼机构规范管理等长效管理中的接访工作。
5.区发改局:负责规范简易托幼机构保育教育费、伙食费、点心费等收费项目的管理,对克扣与挪用幼儿伙食费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区公安局:严格执法,加大对无证园所的清理整顿力度,做好无证园所整治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周边治安环境的清理和整治;定期对简易托幼机构的办学行为和场地出租行为等进行综合执法;负责检查幼儿接送车辆安全,取缔无证照接送幼儿车辆,严查超载超速行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无证托幼园(点)专项整治与简易托幼机构规范管理等长效管理中相关经费的保障。
8.区住建局:负责做好简易托幼机构园舍建筑质量的检测鉴定,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及其他相关工作,对不符合建筑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园舍提出处理意见。
9.区卫计局:负责评估、审批、颁发简易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定期对简易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监督指导和评估简易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和指导简易托幼机构的膳食营养、食品卫生、卫生保健、健康检查、体格锻炼、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负责检查简易托幼机构的饮食卫生及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核实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健康证,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以及人员健康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意见。
1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以婴幼儿为教育对象的社会教育、培训、咨询等机构中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确保规范安全运行;负责对审批的经营机构中涉及婴幼儿培训的经营项目、范围进行长效监管、审核,严禁超范围经营。
11.区安监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开展安全工作执法活动;指导简易托幼机构建立健全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幼人身安全;开展简易托幼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安全工作培训,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对简易托幼机构开展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简易托幼机构。
12.区消防大队:负责定期检查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负责对简易托幼机构的建筑消防设备安全进行检测鉴定,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简易托幼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简易托幼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整改与培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3
武进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日常督查表 (各镇、开发区、街道使用)
简易托幼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评 价 标 准
得分
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规范日常监管 强化安全保障 (20)
取得简易托幼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分
卫生保健制度齐全,食品卫生安全到位
接受并通过卫生保健评估
无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发生
学校“三防”工作和门禁管理到位,取得安监局“安全培训合格证”
园舍、设施设备、用电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到位;定期开展疏散逃生应急救援演练
幼儿接送车辆管理规范,无事故
2分
规范经费投入改善
办园条件(10)
办学条件达到“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
5分
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园舍维护维修、设备更新
规范招生行为 合理利用资源 (20)
招生简章需经办园所在地政府审查备案
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合理设置班容量(小30、中35、大40)
5分(每多1人扣0.5分)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要求规范师生信息管理(以区、省网信息为依据)
4分
按时优质地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在小学积分入学管理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财务管理 (20)
按区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费
无家长投诉
3分(查实1起扣1分)
规范财务管理准确、及时编制会计报告
收费出具规定的统一票据
幼儿膳食经费单独建账,并每月向家长公开成本核算
幼儿的膳食制作和用膳严格与工作人员分开
规范聘用教师 加强队伍建设(10)
根据教学需求配齐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具有资格证书、学历达标
5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
与被聘教职员工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按规定参加各类培训
规范保教管理 提高保教质量 (20)
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规定开展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
园务管理规范,教研培训正常开展
每月保教督导情况达优秀级
15分(每下一个等级扣5分)
总 分
100分
注:此表由镇(开发区、街道)开展日常督查时使用(每学期至少督查两次),然后以年度为单位,将每个托幼机构(当年12月中旬)日常督查考核得分汇总后计算平均值填入本镇《简易托幼机构长效管理手册》内。平时的日常检查电子表格请到公共邮箱(wj86310381@126.com,密码wj666666)下载。总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督查人员签名:
附件4
武进区村办、民办简易托幼机构保教工作常规
“月考核”表(结对帮扶园使用)
类别
内 容
分值(评价分)
问题与建议
教
育
学
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
有作息时间安排,并制定科学合理。(10)
有作息时间安排,制定科学性不够合理。(5)
没有作息时间安排。(0)
学期课程
计划
各领域教学计划齐全,并制定科学合理。(10)
有教学计划,制定科学性不够合理。(5)
没有教学计划。(0)
周计划制定与实施
有每周计划,按要求规范制订并实施。(10)
有每周计划,基本按要求制定并实施。(5)
没有周计划。(0)
无小学化
倾向
教育教学、教育环境等无小学化倾向。(10)
教育教学、教育环境等个别现象存在小学化倾向。(5)
教育教学、教育环境等小学化倾向严重。(0)
家园联系
手册
有《家园联系手册》,填写规范(10)
有《家园联系手册》,填写较规范(5)
没有《家园联系手册》,(0)
环境创设
师幼共同进行环境创设,体现儿童气息。(10)
有环境创设,体现儿童气息,但儿童参与性低。(5)
没有体现儿童气息的环境布置。(0)
游戏区域
创设符合年龄特点的游戏区域3-4个,内容丰富。(10)
创设游戏区域不满3个,内容较丰富。(5)
没有创设游戏区域。(0)
保育
保健
卫生保健
管理
接受并通过卫生保健评估(4);保健老师通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2);卫生保健制度健全(2);卫生保健台账资料齐全(2)。
安全
卫生
安全卫生 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并严格执行(5);安全管理台账资料齐全(2);校园环境整洁、无死角(3)。
厨房
食品
食堂与 食品管理
有餐饮服务许可证(5);厨房人员体检规范(3);台账资料完整,操作规范(2)。
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考核人员签名:
结对帮扶园“每月督查情况”记录表(样表)
督查日期
督查单位
查看主要内容:
学校近期重点工作及成绩(园务管理、安全管理、校园环境、家长工作等方面):
学校规范办园情况(师德师风、课程计划、保教常规、规范收费、小学化倾向问题等):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注: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督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