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结合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继续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季度点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评时间
每季度结束的次月中旬。
二、点评形式
召开推进会。
三、点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及单位。
四、点评内容
(一)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方面
(二)重点工作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4.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6.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情况;
7.职业危害综合治理情况;
8.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9.全民安全文化宣传情况;
10.安全示范创建情况;
1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三)其他阶段性工作方面
(四)存在问题整改方面
五、评分方法
1.点评考核评分的构成:
季度点评考核总分为500分,其中: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200分,重点工作200分, 季度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和上季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各50分。
2.点评考核评分的计算方法:
本季度点评工作得分+上季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得分+本季度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本季度点评考核得分。
3.上季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得分的计算方法:
50×整改率=整改情况得分
其中,整改情况得分满分为50分,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数÷全部需要整改的问题数=整改率。
4.点评考核镇(开发区、街道)评分说明:季度点评考核镇(开发区、街道)时,每年一次抽查考核所辖规模以下工业企业1家,企业考核得分折合占该季度长效管理工作分数的10%。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检查依据及方式提供各类文件、台账等相关资料。
2.及时上报。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月底前将本季度的各项所涉点评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并根据上季度点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在点评结束10日内将整改方案和措施上报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3.加强考核。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及单位点评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1.武进区安全生产季度点评细则(镇、开发区、街道)
2.武进区安全生产季度点评细则(部门、板块)
3.武进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
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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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武进区安全生产季度点评细则(镇、开发区、街道)
分类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检查依据及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长
效
管
理
组织机构(30分)
镇(开发区、街道)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6
查镇(开发区、街道)相关文件。
安委会主要领导变动不及时调整扣2分;安委会成员单位不全的扣2分;安监机构未独立设置扣4分。
镇(开发区、街道)应配备与当地经济规模、企业数量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8
查安监人员配备文件。
镇(开发区、街道)未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扣8分,未按规定和实际工作要求配备人员的,扣4分。
行政村(社区)应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社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查行政村(社区)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备案表。
未报镇(开发区、街道)备案的扣8分;缺少一个行政村(社区)备案的扣2分;发现一个行政村(社区)未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的扣4分。
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经费、办公场所、交通、通讯、办公设备等落实到位。
现场查看。
监察执法、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有1项配备不到位扣2分。
规章制度(20分)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10
查镇(开发区、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扣2分;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不明确扣2分;未签订责任状扣2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查制度汇总文本。
查各级领导责任制度、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缺一项扣2分。
基础工作(30分)
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开发区、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开发区、街道)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7
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未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扣2分;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各扣2分。
镇(开发区、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查镇(开发区、街道)相关会议记录。
少一次会议记录扣2分;少一次会议纪要扣2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不齐全扣2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账;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要求做到“一企一档”并及时更新;有关台账信息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查看电子台账和相关资料。
管理制度、监管台账、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分类管理动态表、重点危险源调查摸底统计表、辖区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等及时更新,每一项不符合扣2分;未将企业基础数据录入信息系统扣4分。
按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
查文件资料、记录台账。
执行不到位视情扣分。
隐患排查(30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每月汇总上报辖区企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情况。
查本地区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宣贯情况;查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未推广安全监控体系工作扣4分,未有效开展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扣4分;无整改复查记录扣2分;每月未汇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扣4分。
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点)的普查建档,危险源(点)要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点)”监控与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系统相连。
查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情况及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系统记录。
未对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扣4分;未落实监控措施和监控责任扣4分;辖区重大危险源(点)与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系统连接情况视情扣分。
辖区内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
查看记录及日常检查。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的不得分;未完成相关许可、备案等工作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辖区内高危领证企业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5
抽查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情况。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查出一家扣2分。
安全监管(40分)
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查年度企业安全检查计划及被检查企业名录。
高危行业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100%扣5分,其他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50%扣4分。
按规定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专项治理方案和总结。
查专项治理台账。
未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视情扣分 。
每年完成辖区企业35%的达标考核覆盖率和“回头看”复查。
查辖区企业年度达标考核计划及序时进度完成情况。
未制订企业达标考核工作计划扣 2分;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企业达标考核工作扣5分;未按序时进度“回头看”复查扣4分。
镇(开发区、街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
查看预案文本和演练、图像资料。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本分值;没有组织演练扣3分;没有报送备案的扣2分;不具针对性扣2分;演练未总结扣2分。
教育培训(30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
查看“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和图像资料。
“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未开展的扣本分值;计划、活动、总结不全扣5分。
定期组织辖区内基层企业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安管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查看会议签到、图像资料及会议交流材料。
未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扣本分值;培训不足的扣5分。
每年度组织1次辖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总结交流会,树立典型,鞭策后进。
查看会议记录、图像资料及会议交流材料。
视情扣分。
抽查企业(20分)
督促辖区企业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主动申报并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达标考评。
20
抽查辖区内一家规模以下企业。
按照《武进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见附件3)。
重
点
工
作
落实企业
主体责任
(8分)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告知,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告知率100%。
4
查相关台账、日常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告知率要求达到100%,每发现1家未告知的,扣1分。
2、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查制度及约谈记录。
没有制度的扣2分;未按要求约谈的,每少1家扣1分。
强化监管责任
1、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安委会下设各条线专委会进行实际运作。
查相关台账。
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及实施办法,专委会制度建立、上报情况,缺一项扣2分。专委会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情况上报,缺一项扣2分。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25分)
1、督促危化企业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
15
查相关资料,抽查企业。
按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备案情况和抽查企业情况评分。
2、按区政府要求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查相关资料。
对照目标任务分解表,按年度计算。
严格安全
监管执法工作
(18分)
1、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定期评价率100%。
每发现1起扣1分。
2、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
3
每发现1起未经许可经营的,扣1分,每发现1起违法行为的,扣1分。
3、建立完善“打非治违”联动机制,严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查相关台账及联合行动记录。
未按工作机制联动的,每1起扣1分。
4、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率100%。
查相关台账及日常检查。
每发现1家未按要求备案的,扣1分。
5、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定期运行报告备案。
查备案记录。
每发现1起未定期备案的扣1分。
建设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
(35分)
1、信息系统内规上、高危行业企业数据及时维护、更新。
2
查信息系统、抽查企业。
每少维护一家扣0.5分。
2、年产值500-200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接入武进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完整。
对照目标任务数,完善率达100%的不扣分,完善率达90%-100%的扣1分,完善率达80-90%的扣2分,完善率80%以下的不得分。
3、年产值500万元以下生产经营单位接入武进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完整。
对照目标任务数,完善率达100%的不扣分,完善率达80%-100%的扣1分,完善率达60-80%的扣2分,完善率60%以下的不得分。
4、年内标准化创建单位专家评审不达标项和市、区两级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录入信息系统。
每少录入一家扣0.5分。
5、对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通过的企业进行分级评定。
每少分级一家扣0.5分。
6、信息系统内规上、高危行业企业每月开展自查自报工作。
自查自报率达90%以上的不扣分,自查自报率达80%-90%的扣2分,自查自报率80%以下的不得分。
7、年产值500-200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报工作。
8、年产值500万元以下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报工作。
9、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平均每季度检查不少于36次,将检查内容录入信息系统。
每少一次扣0.5分。
10、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系统内上报的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到期未整改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
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10分)
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重大隐患一患一档。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按时整改率100%。
未实行一患一档的,扣5分。未按时整改的,每1起扣1分。
2、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查看相关记录。
危化行业
专项整治
(30分)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每发生一起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扣4分。
2、3月底涉及到一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设计诊断备案率达50%;上半年涉及到一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设计诊断备案率达100%。
12
每少5%扣1分。
3、三季度所有需要设计诊断企业的备案率达80%;年底所有需要设计诊断企业的备案率达100%。
加强职业危害综合治理
(20分)
1、及时反馈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员的处置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
查相关台账及记录。
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之前上报上季度处置情况,未及时上报处置情况、未及时督促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扣4分。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新增企业(300家)。
查看申报备案记录。
二季度新增未达到50%扣6分;三季度新增未达到75%扣6分;四季度新增未达到100%扣6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每新增1家加0.5分。
3、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要求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及时完成职业基础建设活动,并于11月20日之前上报基础建设活动情况总结及企业自查表,未按要求完成的扣6分。
4、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18家)。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完成1家,全年结算未完成的扣4分,每超额完成1家加1分。
开展全民
安全文化
宣传
(28分)
1、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政府所有副职领导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应参加未参加培训的,每发现1人扣1分。
2、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3、全力抓好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按要求完成各类安全生产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按年度培训计划表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评分。
4、扎实开展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区首届职工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查相关台账记录和图像资料。
按相关活动具体要求完成情况评分。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信息录用目标数。
按季度完成率评分。
开展安全
示范创建
1、鼓励创建省级和全国安全社区。
查相关
资料。
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加2分,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加4分,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加4分,建成全国安全社区加5分。
2、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未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的,有1家扣2分,创成省级示范企业的加3分。
加强安全
生产应急
救援体系
建设
1、加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有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文件。
每镇(开发区、街道)建有1个,未建立的扣2分。
2、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制订率100%。
每发现1家未制订的,扣1分。
3、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率100%。
每发现1家未定期演练的,扣1分。
4、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查相关台账记录及照片。
未开展的扣2分。
其他工作
其他阶段
性工作
(50分)
1、按照布置的任务数进行量化; 2、根据完成的进度比例进行评分。
整改工作
存在问题
上季度问题整改完毕后得到的分数的计算方法:50×整改率=整改后得到的分数(其中,整改情况得分满分为50分,整改率=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数÷全部需要整改的问题数)。
备注:凡单项扣分有超过该项分值的,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工作获得上级表彰和有创新(以上级文件为准)的有一项加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附件2
武进区安全生产季度点评细则(部门、板块)
目标责任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扣15分。
“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执行情况。
未按“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6分,未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的扣6分。
工作部署 (30分)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有一次落实不到位扣5分,扣完为止。
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少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扣2分,扣完为止。
综合治理 (40分)
推进行业内企业开展长效管理和标准化达标工作。
未开展扣6分,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扣4分。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4分。
开展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
未按要求部署扣4分;无方案扣4分;目标不明确扣4分;整治措施不到位扣4分,专项整治目标有一项未完成扣4分。
机构保障 (30分)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专职人员。
机构、人员不到位的扣15分。
落实安全生产的专项经费。
未落实的扣15分。
基础工作 (40分)
推进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扣10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到位的扣4分;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扣4分;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计划整改的扣8分。
“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无计划或无总结的扣4分;活动内容缺乏针对性、效果不明显的扣4分。
制定和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
未制定和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扣4分,未定期组织演练扣4分,未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扣4分。
事故处理 (30分)
相关领导是否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按规定处理结案。
发生死亡事故,相关领导未按规定到现场组织处理,有一次扣5分;事故未能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事故报告事故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未按规定报告的,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告知,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告知率100%。
安全生产责任告知率要求达到100%,每发现1家未告知的,扣2分。
2.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没有制度的扣8分;未按要求约谈的,每少1家扣2分。
强化监管
责任
(14分)
1.深化“党政同责”制度。
14
制度、台账。
查各级领导责任制度、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票否决”制度,以及“一岗双责”制度及实施办法;缺一项扣2分。
(32分)
1.加大事前处罚力度,规范行政监察执法行为。
16
台账。
未按规定处理的,每发现1起扣4分。
2.建立完善“打非治违”联动机制,严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未按工作机制联动的,每1起扣4分。
排查治理
体系
(42分)
1.信息系统内规上、高危行业企业数据及时维护、更新。
2.年产值500-200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接入武进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完整。
对照目标任务数,完善率达100%的不扣分,完善率达90%-100%的扣3分,完善率达80-90%的扣5分,完善率80%以下的不得分。
3.年产值500万元以下生产经营单位接入武进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完整。
对照目标任务数,完善率达100%的不扣分,完善率达80%-100%的扣3分,完善率达60-80%的扣5分,完善率60%以下的不得分。
4.信息系统内规上、高危行业企业每月开展自查自报工作。
自查自报率达90%以上的不扣分,自查自报率达80%-90%的扣4分,自查自报率80%以下的不得分。
5.年产值500-200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报工作。
6.年产值500万元以下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报工作。
7.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平均每季度检查不少于36次,将检查内容录入信息系统。
每少一次扣1分。
8.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系统内上报的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到期未整改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
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24分)
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重大隐患一患一档。
未实行一患一档的,扣8分。
2.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按时整改率100%。
未按时整改的,每1起扣4分。
3.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未按工作机制联动的,每1起扣2分。
(36分)
1.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应参加未参加培训的,每发现1人扣2分。
2.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3.全力抓好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按行业要求完成各类安全生产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按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评分。
4.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区首届职工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信息录用目标数。
示范创建(12分)
1.鼓励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制订率100%。
每发现1家未制订的,扣2分。
2.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率100%。
每发现1家未定期演练的,扣2分。
其他阶段性工作(50分)
1.按照布置的任务数进行量化; 2、根据完成的进度比例进行评分。
存在问题整改工作(50分)
附件3
武进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考评
类目
考评内容
标准
考评办法
实际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1组织机构
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2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扣2分;部门负责人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未设置或配备的、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1.2管理制度和规程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建立和发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内容不符合规定或实际的扣2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扣1分。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要求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通过培训和公告等形式教育各岗位员工严格执行。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的扣2分;执行不严的扣1分。
1.3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级、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兑现奖惩。
未按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缺部门、岗位的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实际不相符的扣1分;未考核兑现奖惩的扣2分。
2.安全
生产专
项基础
工作
(25分)
2.1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的扣1分。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考核。
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2.2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无该项制度的、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1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1分。
2.3隐患排查和治理
按照属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建立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书面报送。
未按属地要求统一纳入隐患排查体系、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正常开展排查活动的不得分;检查记录不全和未按规定统计分析上报的扣1分。
对于排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整改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控制措施。
隐患整改工作不力的不得分;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处置预案和落实应急措施的扣1分。
2.4职业健康管理
存在粉尘、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和岗位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将结果存档、报告和公布。
未确定有关场所和岗位,并进行专门管控和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未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扣1分。
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标识和说明内容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
未设置标识和警示说明的不得分;缺少标识和说明的扣1分。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建档的、未进行入厂和离职健康检查的不得分。
2.5应急管理
按规定制定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
无应急预案或未组织演练的不得分;应急预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扣1分。
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与企业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救援装备和物资。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的、未按规定配备救援装备物资的不得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未按法定要求报告事故信息、未按规定要求协助配合调查处理的不得分。
2.6相关方管理
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协议中安全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
3.设备
设施安
全管理(30分)
3.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根据项目情况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
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的,每缺少一个扣1分。
厂址选择、厂区布局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局、主要生产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未经审批构成重大隐患的不得分。
3.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发现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处于不完好状态的每处扣1分。
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1)有高压、高温或深冷等设备设施,必须配备相应信号报警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
(2)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应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3)安全门门机连锁可靠。
(4)急停按钮应与动力回路连锁,并有防误启动措施。急停状态应有明显的声光指示信号。
(5)安全泄压装置完好;检验、调试、更换记录齐全,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6)机械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1分。
3.3电气设备安全
动力照明箱(柜)内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整洁;各种电器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适配。
现场检查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分;现场检查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有一项扣1分。
3.4特种设备安全
依法建立和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或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按期对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
检查发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设备安全附件缺损的有一项扣1分。
4.生产现场安全防范(27分)
4.1生产现场
安全
企业现场生产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文件的规定组织和指挥生产作业活动,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发现作业计划和作业文件不符合安全规范、员工违章作业的有一项扣1分。
生产作业的工艺、工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个体防护用具,并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工艺工装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有一项扣1分;防护用具配备标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具的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
4.2危险作业安全防范
危险区域动火、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大型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制,必要时应编制危险作业指导书和应急处置方案,安全器材、防护用具和监护人员到位方可作业。
没有制度的不得分;缺少一项危险作业规定的扣1分;审批内容不全或安全措施操作性差的扣1分;作业时安全应急措施不到位的发现一项扣1分。
临时用电线路有完备的手续,且按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并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手续不完备、布线不规范、安全装置缺损的发现一项扣1分;易燃易爆场所使用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4.3仓
储管理
仓库物品存放(墙距、柱距,垛距、顶距)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危险物品与普通货物混放;物品应分类储存,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和区域不超限;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和型号的消防器材。
普通货物仓库存放危险品的不得分;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有一项扣1分。
4.4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标志、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制度。在存在较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企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不得分;设置不到位或有缺失的酌情扣分。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以上区域未设置警戒区域或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有一项扣1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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