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常委〔2015〕95号)和市编委《关于设立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常编〔2015〕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原戚墅堰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更名,具体如下:
1、常州市戚墅堰区潞城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2、常州市戚墅堰区丁堰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3、常州市戚墅堰区戚墅堰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常州市武进区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