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深化国土管理改革创新,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现就切实做好2015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武进”的工作部署,积极践行“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深化改革的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推动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履职尽责,严格保护国土资源
1.落实耕地保护职责。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确保全区62.8万亩耕地保有数量不减、质量提升。落实农村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行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并用于复垦耕地再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补充耕地质量,提升耕地综合利用水平。
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切实做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网上公布、接受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现有耕地面积质量基本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确保全区6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到位。
3.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推进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探索“以补代投、以补促建”土地整治模式,大力实施部、省合作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加强与各镇、开发区的联系协调,系统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废弃矿山宕口整治”和“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等工作,确保2015年补充耕地1000亩,努力实现全区耕地占补平衡。
4. 推进土地综合执法。严格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8号)精神,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对违法用地的控制和打击,切实完成2014年度卫片整改任务。将土地执法监察与土地卫片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警示约谈、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履职责任,确保违法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占比控制在5%以内。
(二)提质增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1. 落实“双提升”行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精神,研究出台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相关配套文件,制订分年度推进计划,明确任务,落实措施,严格考核,做优“双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
2. 全力盘活存量土地。继续深入推进“退二进三”、利用存量土地建设高标准厂房、保留厂房收回重供、城乡挂钩等工作,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参与高标准厂房建设和区镇共建城乡挂钩的优惠政策;加大力度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任务,大幅度提高供地率;大力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在摸清疑似闲置土地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调查、认定、公示工作,处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加快进行处置,切实盘活利用好闲置土地。采取多种方式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确保2015年内盘活各类土地8000亩。
3. 全程监管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项目土地使用标准,完善项目用地预审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前置审查,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落实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追究制度;做好用地台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批准用地面积、投资额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并将项目用地情况录入江苏省建设用地备案系统;完善工业用地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对新建工业项目颁发有效期至出让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的土地证,区政府组织联合竣工验收后,重新换发土地使用证。
4. 全面启动综合考评。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制定并出台武进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将资源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资源利用管控效率、制度建设与实施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量化打分,并实行分类奖惩。
(三)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 加强土地登记。严格执行新的《地籍调查规程》,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登记程序,把握登记发证服务承诺时限,确保登记发证的准确率。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工作部署,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用益物权。强化土地登记档案的归档与管理,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2. 规范征地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元化补偿机制和土地利益分配机制,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账、被征地农民及时进保。
3. 协调涉土矛盾。强化法治思维,定期排查涉土信访不稳定因素,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案结事了”为重点,及时处理征地拆迁引发的各类土地纠纷,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答复率、办结率均达100%。
(四)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试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土地制度改革精神和各级关于土地制度改革要求,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历史原因形成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为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及推广的经验。
2. 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研究全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方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条例》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探索内部工作流程的整合和优化,尽快设立统一登记窗口。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 深化国土改革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办法、土地收储操作规范等文件。继续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国土资源管理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试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区国土部门要坚持耕地保护和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构建并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土地管理;区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区农业部门要牵头做好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工作,确保农业设施用地不经过审批不得建设;区土地整治办要牵头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区公安、检察、法院、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区政府将重点在土地执法监察、土地盘活整治、节约集约“双提升”等方面加强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奖惩挂钩。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国土资源约束性指标的刚性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