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下午,臧建中区长在区行政中心1号楼817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15年镇目标考核奖励的意见》、《关于2015年重点园区目标考核奖励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措施,优化层次设计,提升考核的科学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的引导力量。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15年区级机关综合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武进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会议指出,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是适应宏观政策要求、规范经济发展激励手段、助推全区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要加快新兴产业基金运作,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发展。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武进区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办法》。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会议强调,要合理设定奖励标准,使奖励办法充分激发社会创新的积极作用。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加强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加强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推进到位。
七、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相关工作情况》。会议强调,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举措,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网络体系,提高法律顾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强化法律顾问的指导作用,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
八、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撤销有关人员“武进区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请示》。
九、会议组织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各与会人员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所修改的当事人诉权保护、行政案件管辖、被告应诉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等方面内容,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