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内容

武进农村全面试行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5-01-27    来源:武进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今年年初,武进区委、区政府根据省、市要求,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武办发[2015]1号文件),从2015年起,根据各类生态保护情况,区财政每年对耕地保护实行基本补偿,对水稻田、生态公益林、重要生态湿地、水源地(备用水源地)保护实行专项补偿。主要特点是:

  一是补偿种类多。我区按照“广覆盖、低标准、逐步提高”的原则,采取一个基本补偿(耕地)和四个专项补偿的办法,比常州市委、市政府去年上半年出台的生态补偿试行办法增加了耕地、水源地两种保护补偿,仅耕地保护一项就增加补偿面积50万多亩。

  二是补贴力度大。根据试行办法,经测算,从2015年起,区财政每年需拿出专项资金3800多万元。

  三是考核办法全。根据文件要求,区委农工办牵头区国土、农业、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制订了耕地、水稻田、生态公益林、重要生态湿地、水源地(备用水源地)、生态红线区等各类生态保护考核细则,采用百分制考核的方法,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切实增强镇村干部群众的生态保护责任心。

  四是技术手段新。委托中介公司利用最新卫星影像资料获取的高清晰影像图片(近300套),逐村实地核对,不断修正完善数据资料,建立了生态保护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委托高资质的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规划,将各类生态保护图和建设规划图合并起来,制图上墙,实行“以图管地”。

  五是补偿得益广。我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对象是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的,主要得益的是村集体,245个行政村经考核达标都有补偿,可增加村级收入3400多万元,平均每村15万元左右,还有相关镇(开发区、街道)和板块、集体林场、水务公司等责任单位,考核达标后都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