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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二○一五年预算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3-03    来源:中国武进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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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的发展主题,全面落实中央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安排财政支出,推动武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区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35.91亿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9.62亿元,比上年增收3.78亿元,同比增长3%,预计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95.37%。其中:国税部门预计完成32.76亿元,同比增长11.96%;地税部门预计完成73.29亿元,同比下降2.55%;财政及其他部门预计完成23.57亿元,同比增长10.29 %。

  区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08亿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24亿元,比上年增长3.43%。2014年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努力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4年,全区各级财政收入征收部门加强征收管理,积极排查税源,克服经济形势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组织收入。一是做好各镇(开发区)收入目标测算下达工作,按月核实收入完成情况,详细分析增减因素,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发挥财税部门协调联动作用,按月对企业入库税收级次等基础信息进行审核,着力抓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积极排查耕、契两税税源,及时分析收入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开展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全年共征收入库各类土地出让金133.7亿元。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全面实施镇级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全年入库镇级非税收入6.57亿元。五是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全年预计入库个私税收3.4亿元。六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全年收缴国有资产收益3.3亿元。

  (二)发挥财政政策功能,助推产业培育战役

  一是根据区产业培育战役扶优、扶强、扶新的原则,整合全区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功能,促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安排各类专项资金3.2亿元,全面实施工业经济“四十四百”提升计划和服务业“三四五”壮大计划,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基地,构建全区产业发展新高地。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各类发展资金9.68亿元,支持全区经济快速发展。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发挥“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政策效应,制定主辅分离扶持政策,减轻生产性服务业税负;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先征后退,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推进“三农”建设。落实支农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支持各项农业事业加快发展。安排水利建设资金112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基础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农田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和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安排扶持村级经济专项资金2500万元,加大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筹措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600多万元,为15.18万亩水稻、14.6万亩小麦、0.19万亩油菜办理了保险。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区共实施“一事一议”项目95个,投资总额4512万元;继续落实农桥建设工作,按时完成65座农桥的建设改造任务;积极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发放水稻直补资金353万元,受益农户9万户,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035万元,受益农户14万户。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自2006年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以来,全区共有27万人享受城镇职工保障,总保障资金达89亿元。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到535元/人·年、500元/人·月、170元/人·月。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效,积极落实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创业培训及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同时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大学生见习基地见习等经费补贴工作。

  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保障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围绕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要求,投入4600余万元,用于添置和更新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设施,全区90%以上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达省一类标准。制定村办幼儿园改造奖补办法,支持学前教育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校车运营奖惩考核办法及校车运行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加大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力度;制定新市民学校考核奖补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落实经费,积极支持推进全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加强教育基建项目管理,考核兑现镇属学校基建工程补助5247万元;继续做好全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化解工作,全年共化解债务1.22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我区公立医院改革,出台符合我区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的综合改革财政补助政策。研究制定医疗机构绩效浮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公共卫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支持体育事业发展。设立200万元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全区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安排优秀运动员货币安置经费428万元,促进我区运动员队伍的长远建设。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博物馆馆藏纸质文物修复、文化馆功能改造、凤凰谷剧院安检设备添置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送戏、送综艺、送图书、送电影下乡等惠民活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加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环保再行动,生态再提升”要求,安排化工专项整治资金1000万元,关闭化工企业14家;安排清洁能源改造经费925万元,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安排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及镇村道路养护等经费34083万元,支持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步伐。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高架沿线环境整治,安排专项资金1884万元,加快实施湖塘河、大通河清淤及采菱港、北塘河整治等工程,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487万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此外,安排援疆、援藏、援青资金5225万元,积极支持边疆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健全财政运行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在预算编制中,继续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妥善处理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组织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强化预算约束力,严肃财经纪律。

  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按照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总结第一批区级试点单位公务卡结算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9月1日起,在区、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了公务卡结算。

  重视投融资和债务管理。继续对全区投融资公司实行财务收支预算管理,下达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制定区级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财务总监管理等办法,明确区级国有企业在职级、管理权限、人员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建立债务预警和化解机制,全力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债务源头控制,逐一审核区、镇两级201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根据债务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科学梳理政府性投资项目。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我区政府性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科学界定甄别债务性质,合理划分政府性和经营性债务。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程序,从预算管理上实现政府采购监管关口的前移,减少违规采购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将区级投融资主体纳入采购管理范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依法处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审核确定区、镇两级201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明确规定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和超概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强化投资计划的严肃性。开展镇级基建财务管理检查,从制度建设、资金监控、建设程序、财务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促进镇级基建项目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人数达到2.7万人。鼓励会计人员参加会计职称考试,2014年全区有22人取得高级职称,86人取得中级职称,492人取得初级职称,创历史新高。

  各位代表,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忽视,主要是:由于受实体经济下行以及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低位增长的格局短期内难有较大改观;随着民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标准越来越高,可用财力的支配空间越来越小,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对照国家一系列新政的要求,控制政府性债务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逐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新修正的《预算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工作,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武进”的目标,贯彻“民生优先、环保优先、节约集约优先”的方针,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安排财政支出,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武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15年预算安排的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点向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方面倾斜,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四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5年我区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7.5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国税部门收入35.3亿元,增长7.7%;地税部门收入78.9亿元,增长7.7%;财政及其他部门收入23.3亿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6%。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有效落实。主要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正常人员经费及有关事业费408405万元;农业专项经费20421万元;文化事业专项资金1546万元;计生事业专项资金8101万元;公检法建设项目经费2070万元;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7500万元;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资金6500万元;城建交通项目经费101730万元;社会保障专项经费58226万元;粮食专项资金905万元;援疆、援藏、援青资金5643万元;常州市集中新增财力3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0953万元;镇(开发区)体制结算补助4050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支出30000万元;预算预备费3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从2015年起,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防洪保安资金等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不再反映上述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基金收支科目。

  2015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分基金项目编制。全区政府性基金共有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彩票公益金等六类,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135.87亿元,支出预算安排总额135.82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133.5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的原则将国有企业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息红利等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130万元,安排支出1130万元,全部用于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七项社会保险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361477万元,支出预算244804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71936万元,支出预算57656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150376万元,支出预算137336万元。

  4.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35715万元,支出预算35515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15248万元,支出预算15247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25331万元,支出预算20321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5679万元,支出预算8774万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完成,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着力培植和发展税源经济,调整完善相关政策,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全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夯实基础。安排工业经济专项资金4500万元,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和企业股改上市;安排科技专项资金5100万元,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安排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800万元,鼓励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安排国家创新型园区专项资金6500万元,重点支持我区先进碳材料产业、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建设。

  (二)强化征管措施,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组织税收收入,并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完善综合治税单位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打造信息共享、协作共建的协税护税网络。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依法收缴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深化镇级非税收入征管改革,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民生普惠水平

  稳定“三农”投入。安排农业专项经费29828万元,进一步加大支农投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引导家庭农场发展,推动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对水稻、生态公益林等实施生态补偿,确保各项涉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加大对支农项目及资金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效益,杜绝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535元/人·年提高到635元/人·年,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保养金标准从500元/人·月提高到540元/人·月,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从170元/人·月提高到190元/人·月。贯彻落实省政府93号令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加大百姓大病补偿力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视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进一步完善医改补偿机制;实施积极的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贯彻落实我区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规定,研究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财政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由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区级公立医院组成的三级医疗保障网络,提高全区医疗保障水平。

  进一步保障社会事业发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安排计生事业专项经费8101万元,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扶政策;安排350万元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文化周末周周演、社区天天乐、送戏送综艺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550万元,支持镇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

  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安排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300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2670万元,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及镇村道路维护等经费29648万元,进一步提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安排资金2600万元,用于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安排清洁能源改造经费506万元,推进我区大气污染治理。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实施大通河清淤、西太湖滨湖区域防洪除涝及水系调整、采菱港治理、北塘河整治等工程。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河道疏浚整治和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四)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完善预算管理体制。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继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各项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加预算绩效跟踪监控试点项目,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

  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要求,从2015年起,全面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厉行勤俭节约,规范权力运行,改进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财政管理科学规范运作。

  加强投融资和债务管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加强债务监管,统筹全年资金需求,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规模。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强化债务审批与风险预警,防范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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