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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我区2014年下半年的社保补贴资金67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通过个人申请、社区受理、乡镇人社服务所初审、区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公示、区财政局核定后,共有2810位就业困难人员和14家用人单位享受到了此项优惠政策,享受补贴金额达678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我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城镇低保人员、“双零”家庭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经申请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通过实施社保补贴政策,提高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同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