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相关部门,常州宏佳房地产开发公司: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湖塘镇新天地社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提交的成立湖塘镇新天地社区天隽峰美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申请。物业管理委员会由新天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湖塘中心派出所、常州宏佳房地产开发公司、业主代表等十一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叶建峰
副主任:姜洪明
委 员:何 超 何汉清 陈康皇 侯冠男 冯玉华
钱建忠 闵 敏 陶 洪 严 驰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