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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6-0007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6〕93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6-12-25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发布在全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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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政〔2006〕93号
 

各街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湖塘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武政办发[2006]92号《关于印发武进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全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巩固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教育与引导、整治与规范、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逐步把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向规范经营的轨道,促进我镇个体私营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由陆秋明任组长,许岳兴、贾国建、杨亚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塘工商分局,办公室主任刘华平,副主任蒋国铭,成员由工商、派出所、环保、安监、企管、城管、文化、爱卫、用电中心、交管、协税护税办、建管、三产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要求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市管会等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定相应的工作班子及成员,形成以镇政府牵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证无照清查网络,确保无证无照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工作重点
   (一)确立重点行业无证无照经营户从重从快清理取缔的原则,特别是对化危行业、环境污染行业、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文化娱乐行业等出现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一经发现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予以清理取缔。
   (二)确定无证无照清理工作的重点区域:
        1、鸣凰、马杭集镇区及城区主要街道的无照清理;
        2、农贸市场及各专业市场周边地区的无证无照清理;
   3、大学城内部街道商业区无照清理;
        4、镇、村级工业园区的工业无照户的清理。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
   1、召开全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动员全镇各级及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来。
   2、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公告、镇有线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无证无照取缔的强烈氛围。
   3、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及各职能部门均应制定相应的清理无证无照工作方案,于2007年1月5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4、工商部门牵头印制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告知书,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三产办、企管站、协税护税办负责将告知书发放到所有无证无照经营户手中。
   第二阶段:疏导自纠阶段(2007年2月-2007年5月)
   1、各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职能范围内的无证无照户发放限期办理证照通知书,督促疏导无证无照户办理证照。
   2、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三产办、企管站、协税护税办等组织人员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疏导教育工作,形成各方合力、齐抓共管的无证无照清理氛围,促使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户及时办理证照。
   3、各职能部门尽量降低门槛,减少费用落实各种优惠政策,设立集中办证办照点,提供优良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为无证无照户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4、工商部门定期汇总各类无证无照户的证照办理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及各职能部门通报。
   第三阶段:整治取缔阶段(2007年6月-2007年8月)
   1、依据“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需前置审批手续的无证经营户,由各前置许可部门牵头负责清理取缔,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对各类无前置许可条件无照经营户的清理取缔。
   2、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及各职能部门应加强清理取缔行动中的分工协作,对拒不办理证照或者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又拒绝停业的无证无照经营“钉子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3、以大学城内外商业街无证无照经营户为对象,开展无证无照联合清理取缔的试点工作。时间从2007年3月份先行开始。
   4、镇政府牵头,成立阶段性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机动综合执法队伍。成员由镇清理无证无照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使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取缔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第四阶段:验收考核阶段(2007年9月-2007年10月)
   1、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等对前一阶段“清无”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2、镇“清无”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及各部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考核,并将其作为一项工作指标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3、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及各部门对办理证照的合法经营户按照属地要求及“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无证无照现象不反弹。
   五、 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无证无照经营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影响了投资环境,成为整顿市场秩序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本镇及镇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明确各自职责。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集中力量,通过大量疏导教育工作,动员无证无照经营户办证办照,依法经营。工商、公安、城管、交通、文化、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阶段性或者过渡性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顺利进行。
   3、严格执法要求。一是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凡未对经营户履行告知义务的,不得罚款;未对经营户提出整改要求的,不得罚款;未对经营户出具有效罚款票据的,不得罚款。二是加大对屡教不改、对抗执法的“钉子户”的执法力度。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避免多头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4、加强督查考核。“清无”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街道(社区居委)、各村及镇各部门的“清无”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列入年度考核实绩。
   以上实施意见,希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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