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湖塘镇社区建设,活跃基层社区工作,提高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水平,树立先进典型,在社区中形成人人参与社区建设的态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社区中开展2005年优秀居民小组长和优秀社区志愿者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优时间: 2006年1月24日——2006年2月16日 二、评优对象及名额分配 每个社区居委会各推荐优秀居民小组长和优秀社区志愿者各一名。全镇共评优秀居民小组长17名,优秀社区志愿者17名。 三、评优条件 1、优秀居民小组长: A、政治思想好,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B、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工作认真踏实。 C、积极配合社区各项工作和任务。 D、团结、关心居民群众,在居民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E、有独立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工作水平,工作有特色。 2、优秀社区志愿者: A、政治思想好,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B、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专长。 C、志愿服务意识强,能积极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评优程序 各社区的优秀名单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本社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名单经街道办同意后报镇审核确定,由镇政府统一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评出的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将择优在区、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优秀居民小组长和优秀社区志愿者不能重复推荐; 2、推荐理由要充分,先进事迹必须具体详细。 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切实推荐出名副其实的优秀居民小组长及优秀社区志愿者,并于2006年2月18前上交各街道办办公室。 附:1、社区优秀居民小组长推荐表; 2、社区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二00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下载附件:湖政[2006]3号附件社区优秀居民小组长推荐表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