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武进区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要求,现结合湖塘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要求。开展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立足我镇基本社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实效,做到应评尽评,真评实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一)评估范围。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城乡建设、涉农利益、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事项解决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是否反映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所需人力、物力、财力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等。
4、可控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三、评估主体和程序
(一)评估主体。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批、改革的牵头、工作的实施等有关部门是负责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体,该项目的分管领导要负责风险评估的落实情况。
(二)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2、组织调查论证。评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决策事项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3、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一般分为三级:A级: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B级: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C级:群众意见有分歧,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A级和B级的,评估主体要制定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
4、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评估主体就评估的事项的由来、发展过程、产生的后果(包括正面和负面)、风险的等级、评估的结论、可控可行的分析研判、意见和建议、应对的措施等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集体研究审定。评估主体将评估报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由会议集体研究视情况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对已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要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调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顺利实施。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全镇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镇党委、政府将把报备、评估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作为党委政府“一把手”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暑,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各单位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检查督导责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制度,推动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水平。
(四)应评未评,追究责任。要按照“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的要求,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应进行评估而没有评估或评估不认真,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决策主体不根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无视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实施有关事项决策,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较大损失等后果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湖塘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报备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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