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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湖塘镇农村住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3-00061
主题分类: 统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3〕65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3-10-23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下发农村住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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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湖塘镇农村住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2003〕65号
 

 有关行政村:
   根据武政办发[2003]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了解全镇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分析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监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调查对象
   农村住户调查的调查范围为各村的所有住户。调查对象是在调查范围内按抽样调查原理抽选的具有代表总体水平,并且有一定数量的住户群体。
   二、调查内容
   农村住户调查的内容包括调查户家庭及成员在调查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等活动的情况,调查户家庭成员变动、个人文化、年龄、就业情况以及调查户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拥有和变动情况等。资料来源主要是依据调查户所登记的现金收支帐、实物收支帐等。
   三、调查样本抽选
   农村住户调查采用多阶段、随机起点、对称等距的分层抽样方法抽选出一定比例的农户进行调查,以反映农民家庭经济生活情况。每10户调查户为一个调查点,区抽选的我镇9个调查点为周家巷、何留、马家巷、蒋公岸、老坝、降子、东新、大华、沟南。
   四、调查工作的实施
   1、调查力量的配备。全镇专职调查员的配备由区政府统一下派。各村配备1名辅助调查员。镇设住户调查办公室。
   2、调查业务的培训。专职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由武进区统计局负责,调查户的培训由镇统计站负责。
   3、调查资料搜集和数据处理。各调查点辅助调查员负责按月收取调查户的调查帐册资料,并进行初审及编码上报工作,镇专职调查员负责调查资料的审核、数据计算机录入及原始数据上报工作。
   4、调查资料的保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因此,住户调查工作从记帐到最终调查资料使用均采取封闭式运作,专职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不得对外提供记帐户的调查帐册和已知情况。
   5、调查经费:资料印刷、专职及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软件开发维护由区负责;辅助调查员补贴、调查户补贴、调查户的培训、专用微机购买及相关办公费用等由镇财政负担。
   6、调查工作实施时间:培训工作10月底前完成,11月进行试记帐,12月1日开始正式记帐。
   7、为了保证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展开与质量,对辅助调查员实行百分制考核。
   附: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考核办法。

   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考核办法

      
   农村住户调查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经济调查。通过调查可以反映农村社区、产业结构、市场经济发展等变化情况,反映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情况,监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及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等,同时也是一项十分繁琐的工作。为了保证我镇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调查工作的质量,现结合工作要求和本镇实际,制定农村住户调查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抽中村的辅助调查员。
       二、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培训10分
           辅助调查员必须准时参加区、镇各种会议及培i);I,缺席  1次
       手2分。
       2、宣传工作10分
           农村住户调查的宣传工作要落实到位,使每个调查户积极配
       合,认真记帐,提供真实情况,共同做好工作。宣传工作不到位
       于5分。
       3、基础工作20分
           每户调查户每月一本帐,必须每大记帐;辅助调查员必须每
       天上门查看记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帐册质量30分
   每户调查户帐册资料中的编码、计量单位、标准、折算系数等必须准确无误,错l笔扣1分。
   5、数据质量20分
   每户调查户所记帐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果弄虚作假,非但不得分,还必须对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6、上报时间10分
   每月5日前必须将本村所有调查户的帐册送缴镇住户调查办公室,迟送1大扣2分。
   四、考核经费:
       全年考核经费伍佰元。列入住户调查经费预算,山镇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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