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各级农村工作精神,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鼓励、激发广大干群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完成和超额完成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综合实力,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确定,对2003年度镇管村干部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推进城市化建设为方向,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提高收益,富民强镇为目标,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全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考核方法和要求
以净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集体纯收入和各项工作及指标的完成实绩为依据,并综合考核双文明建设、综治、安全、计生、土管城管、卫生、农业等工作,采取基本报酬和其他考核奖励和嘉奖相结合的百分考核办法。考核分值为每分500元。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报酬:(30分)
基本年薪根据总人口规模、村级总收入规模和村级净资产规模三部分实行分级对档制。
1、以总人口划分(包括农转非人员)
总 人 数
得 分
1000-1500人
10.0
1501-2000人
11.0
2001-2500人
13.0
2500人以上
15.0
2、以村级总收入划分
总 收 入
50万元及以下
201-250万元
14.0
51-100万元
251-300万元
16.0
101-150万元
12.0
301-350万元
18.0
151-200万元
350万元以上
20.0
村级年度总收入是指当年度实际到账的村级集体收入。包括:农副业承包收入、企业上交收入、经营盈余收入、三产盈余收入、投资收益、集体资产租赁费、电费盈余、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收入中应剔除土地征使用补偿费、资产折旧费、集体资产转让拍卖款、劳动积累、代收代管资金、土地租金等应与队结算部分、有关政策性补贴款、上级下拨资金以及为解决历史问题,以资抵债等原因而产生的净资产升值部分等。总收入以年终审计实际到账数计算,到账收入结算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以村级净资产划分
村级累计净资产
301-500万元
501-700万元
101-200万元
701-800万元
201-300万元
800万元以上
村级净资产包括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和农业合作发展基金等。经审计,若年终形成村级净资产减少,则只得该基本年薪的70%。(因减亏、企业转制、资产清理等调整因素除外)
(二)其他考核:(70分)
1、经济工作考核:(30分)
(1)纯收入考核:村级集体的纯收入=总收入-总支出。其中各业收入凭财务会审到村账面数为依据,收入类中应剔除农田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的投资、社会事业建设支出等。采取累进递减方式,具体得分为:
① 集体年纯收入在40万元及以下每2万元得1分;
② 集体年纯收入在 41—100万元每4万元得1分;
③ 集体年纯收入在101—150万元每5万元得1分;
④ 集体年纯收入在151—200万元每8万元得1分;
⑤ 集体年纯收入在200万元以上每10万元得1分;
(2)销售增幅奖:完成镇下达销售指标的行政村得2分,每增减1%,增减0.5分,最多增减2分。(由审统办提供数据)
(3)利税增幅奖:完成镇下达利税增幅18%的村得2分,每增减1%增减0.5分,最多增减2分。(由审统办提供数据)
(4)按春定合同要求,按期完成全年农税和附加税以及陈欠款等款项收缴任务,完成当年春定合同上缴款得2分,未完成按未完成数每万扣减0.5分,最多扣2分。
(5)为巩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成果,加大债权的清欠力度,做到当年欠款当年清,陈欠款收缴率达80%以上的得2分,达不到80%则扣1分,同时收缴率每下降5%扣0.5分,最多扣2分。
(6)为加大资产转让金、各类租金、利息以及收益等收缴力度,村能完成各类合同收缴任务的得2分,若完不成,按每少收1%扣0.5分,最多扣2分。
2、农村工作考核:(7分)
(1)能按财务管理的要求,做好并执行好收支预决算的村得1分,反之扣1分。按计划和要求完成组账村管的村得1分,反之扣1分。按季进行村(组)务公开,内容真实、齐全,合格的村得1分。不进行村务公开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年终由镇村(组)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评比,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二名,得2.5分;二等奖三名,得2分;三等奖五名,得1.5分。
(2)年内能按要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得2分,反之扣1分。(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3)年内无上访或矛盾上交的村得2分,反之每起扣0.5分,最多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由信访办等部门提供)
3、双文明考核12分(由宣统办提供);
4、综治3分(由综治办提供);
5、安全3分(由企管站提供);
6、计生3分(由计生办提供);
7、土管城管6分(由土管、建管所提供);
8、卫生3分(由爱卫办提供);
9、农业3分(由农副办提供)。
以上考核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镇2003年的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意见和办法,报党委、政府批准发文后认真组织考核,所涉及的考核部门年终原则上集中到村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经管站汇总。镇各条线(部门)今后不再制订与奖金挂钩的考核文件(意见)。
(三)嘉奖:
1、村级生产性固定资产及配套设施的投入,年内完成并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的,年终经审计核实后,当年实际投入额50—100万元奖2分,101—200万元奖3分,200万元以上奖5分。
2、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切实提高农产品的竞争能力,对年内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能正常运行的村嘉奖2分。(以工商登记为准)
3、年内获省级卫生村的嘉奖10分,获常州市级卫生村的嘉奖5分(按最高分)。同时对获得省级卫生村的行政村奖励10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由爱卫办提供)
若本年度出现计生、安全、综治等一票否决现象的行政村,除该条线考核不得分外,在总分中有一项再扣10分。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所有镇管村干部,即村书记、副书记、主任、会计。村主任得村书记的90%,副职干部任职第一年得村书记的60%,第二年起得村书记的86%。试用干部得所任职务(即第二年起的)额的60%。(村四职干部的报酬根据市、镇有关文件精神,由各村按其工作量确定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五、严格执行先审计、后分配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财经纪律和制度,农村财务及考核工作由镇经管站统一扎口管理。
2、规范会计核算,加强政府审计监督力度,分配前各村必须经镇审计组审计,同时应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和统、留、分的关系,凡提留、积累不足的都要补提,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规定按时提供正确依据。
六、村级未改制企业的责任制,由各村制订,报镇经管站备案后执行。村参股企业的分配由村负责按公司法的要求,根据企业章程或协议,测算商量后执行。
七、原相应文件与本文件有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
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三月十四日